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民宿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挖文旅资源,将民宿发展与乡村振兴、特色镇村街区打造、精品旅游产品等工作相结合,提高社会资源、个人闲置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相互促进,当好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二、主要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
2、场运作、企业主导、群众参与、形式多样”的发展思路,围绕民宿品质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总目标,重点在旅游景区周边、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金牌旅游村、省级美丽休闲乡村、传统文化村落、乡村振兴示范村等区域,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标准打造一批精品特色民宿,形成中高端为主、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建成35家以上有文化内涵、有深度体验的民宿IP和网红打卡点,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好、市场评价高的民宿品牌,助力打造市文旅康养消费和集散中心,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工作措施(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资源开发把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空间
3、、乡村振兴、旅游景区等规划,科学合理选址,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水源道路等条件,评估洪涝、山洪、地质等灾害风险,完善民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对通往民宿集聚区的公路提升改造、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宽带、电力扩容、消防基础设施、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民宿有序发展。支持特色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实现“吃、住、行、游、购、娱”一体,推动文化与民宿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信科技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广电网络分公司、国网供电公司,各镇(街)。以下均需各镇(街)落实,不再列出)(二)
4、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成立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民宿发展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各镇(街)、雁翔集团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宿办”),挂靠区文体旅游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民宿经营活动和房屋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排查,做好民宿开办事前指导、规范引导,发现问题及时抄报区民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并会同
5、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置民宿存在的安全隐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保障安全、简化程序、便民利民”原则,加强对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同时,参照旅馆住宿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查处民宿经营违法行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三)发挥企业主导,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品牌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和高端开发运营主体参与民宿建设和管理营销等,实现专业分工、业态互补、协同经营、整体营
6、销,推进民宿发展提档升级。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打造区域民宿集群,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经营服务,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增收致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民宿投资运营,探索“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模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民宿。鼓励民宿经营者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传承,在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上下功夫,提高民宿客栈的内涵品味,形成具有龙文化特色、红色特色
7、、民俗特色、生态特色的民宿发展格局。注重与多种业态的融合互动,将地域文化、本土文化和现代科技融入民宿建设与经营管理全过程,打造富有文化创意和景观美学的特色民宿品牌,引领中高端民宿发展;支持民宿经营者在民宿周边拓展餐饮消费、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综合业态,打造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体系,形成乡村旅游综合体,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三产办,雁翔集团)(四)规范准入标准,优化证照办理开办民宿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
8、)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禁止在住宅楼、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住宅部分内开展民宿经营活动。民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民宿建筑应当符合民宿消防安全标准,出具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民宿经营必须依法申请商事主体注册登记,并在申请经营范围中注明住宿服务方面的内容,兼营其他业务的,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民宿开办实行备案承诺制,民宿经营者向所在地镇(街)提交材料(附件3、4),经镇(街)核对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将民宿备案材料提交至区民宿办(相关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后,提交至行政服务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促进 民宿高 质量 发展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