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管理制度(3篇).docx
《用工单位管理制度(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工单位管理制度(3篇).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用工单位管理制度(3篇)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精选3篇)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本矿与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项目部归口管理部门。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2、负责对项目部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3、负责督促项目部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项目部。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项目部的安全监督管理。1、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1、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
3、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5、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安全管理要求。6、安监处、劳动用工科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7、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本矿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1()、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管
4、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12、承包单位在我矿范围内,违反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矿规定给予经济处置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9、劳动用工五统一资料。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篇2一、实施范围(一)各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各镇中小学和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二)县直有关部门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各镇机构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一)按乡镇工作年限发放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累计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累计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累计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累计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二)按乡镇等级划分发放标准。根据乡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县城的远近和交通便利程序、工作环境的艰苦状况等因素,将我县的23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等级。贡江、罗坳、新陂、利村、梓山、岭背、禾丰为一般乡镇;银坑、罗江、黄麟、靖石、铁山拢、小溪、仙下、车溪、段屋为边远乡镇;沙心、祁禄山、
6、盘古山、葛坳、桥头、马安、宽田为最边远乡镇。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兀O三、实施时间从20_年1月1日起执行。四、有关规定(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脱产参加学历教育、跟班学习、借调等离开乡镇岗位1个月以上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二)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以其在乡镇定岗定编后实际工作的时间为准,在乡镇工作的年限按周年累加计算。五、关于特岗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的问题,请各单位做好解释工作,要等全市统一部署后再实施。用工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用工 单位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