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食品监管论文.docx
《大部制改革食品监管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部制改革食品监管论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大部制改革食品监管论文我国食品安全长期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由于存在责权不明、职能分散、体系分割等问题,备受公众诟病。2013年3月,国家正式启动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对卫生、食药监、农业、质检、工商、商务等机构涉及食品安全协调与监管的部门进行整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包括生猪屠宰)监管交农业部门统一负责,食品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监管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安办)负责对各部门的监管、指导与协调工作El1.大部制改革精简了食品监管机构,通过减少纵向组织层次,拓宽组织管理幅度2-3,在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快速识别根源、明确划分责任情况下,通过组织职责整合
2、及内部化,提高组织监管效率。大部制改革也强化了现代食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无缝化对接”的政策理念。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符合国际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趋势,对监管组织职能分工及协调机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组织理论研究指出,随着组织分工与协调机制标准化程度的提高,组织管理幅度得以拓宽4。实践方面,由于地方组织分工及协调水平存在差异,导致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在地方推进中面临诸多困难与障碍,特别是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改革执行效果决定着食品安全政策目标的达成56。面对地方大部制改革存在的困难与障碍,以及转变政府职能这一改革的逻辑与现实起点7,准确把握地方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的组织现状成为重要前提。目前,国内
3、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监管制度及体系的顶层设计、监管经验总结与探索等8,对地方特别是基层组织现状的认知及分析不足。课题组于2013-2014年对贵州省及九个市州、88个县及两个经济开发区的农业(畜牧)、商务、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监等相关监管机构及职能部门,以及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安办),进行了实地调查。此次调查对地方监管机构及职能部门设置及分工、组织职责界定与职能划分、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组织保障能力建设等,进行了纵向(不同行政级别)与横向(不同监管机构)比较,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探讨了推进地方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的组织完善对策。一、地方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的组织现状
4、对贵州省的调查1 .监管机构及职能部门设置首先,监管机构设立方面。目前.,我国各地区在食品监管中基本建立起省级到县级的“三级机构体系”,各级政府也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安办)等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地方大部制改革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现状看,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均设立了食品专门监管机构,拥有较强的监管实力,并体现出一定的组织分工及专业化特点。主要体现在:纵向上,省级监管机构的专职程度高,设置了专门的食品监管机构,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流通监管部门等;县级及以下监管机构多为综合性部门(如主要由政策法规部门、综合部门、业务部门等负责
5、);横向上,农业、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食品监管机构的设置相对完善,但只有农业、工商与卫生等部门在乡镇(区)设有相关责任机构。这些特点必然影响到地方食品监管大部制改革对监管机构的精简与统一的进程。其次,职能部门设置方面。职能部门的设置体现了机构职责的贯彻与实施。大部制改革前,各机构内部根据职能分工情况设立了监管、技术与执法等职能部门。其中,食品监管部门比较独立和统一;技术部门主要集中在卫生、农业与质监等机构,如卫生部门的疾控中心,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质监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测院(所)等;工商等机构拥有完善的执法部门。从职能部门分工来看,纵向上,各机构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程度从
6、省级至县级逐步降低,综合性逐渐增强。县级机构多数职能部门均为综合性部门;横向上,监管部门的专职程度最高,其次为技术部门,执法部门的综合性最强。职能部门的分工特点对地方大部制改革中各机构整合以及资源剥离产生着直接影响。2 .组织职责界定与职能划分首先,职责界定情况。大部制改革前,地方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对各监管机构职责给予了明确界定。对监管职责的界定以食品供应链环节的专业分工为主要指导原则,并以此确定具体监管对象(表1)。具体而言,农业等部门负责对供应链前端(食用农产品),质监等部门负责中端(加工食品),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负责供应链末端(食品销售、餐饮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后
7、,商务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归农业部门负责,质监、工商等部门食品监管职能统一归食药监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的重新界定与梳理力求涵盖食品供应链整个过程及每个环节的同时,消除职责交叉,更好体现地方监管机构在食品供应链上的组织分工特点,以有效发挥监管机构的资源优势。其次,职能分工状况。根据职责界定,各职能部门具体履行行政监督、检验检测以及行政执法等职能。其中,监督职能对技术与执法职能的履行起到组织与协调作用;技术与执法职能为监督职能的履行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与执法支撑(图1)。比较地方监管组织职能划分情况,纵向上,各级机构都需履行监督职能,技术职能的履行主要集中在省级与市级机构,执法职能的执行主要集中在市级与
8、县级机构;横向上,大部制改革前,农业、卫生与质监等部门承担重要的技术职能,工商与农业等部门承担主要执法职能。此外,由于基层监管机构多为综合性部门,职能划分也呈现出综合性、多功能特点。如基层工商所同时承担着监督、快检以及执法等综合职能。大部制改革后,对部门综合职能的梳理与整合,成为新机构面临的巨大挑战。3 .组织协调机制及方式分工与协调是组织的两项基本职能。美国管理学大师明茨伯格研究指出,实现标准化协调机制(包括工作流程及技能标准化),是组织规模得以扩张的基本要求4o课题组对地方食品监管组织协调机制的调查发现,目前各级地方食品监管组织内部协调水平较高,组织之间协调水平其次,而组织与外部的协调能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部 改革 食品 监管 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