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反电诈一对一谈话提醒情况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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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电诈一对一谈话提醒情况记录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教师:被谈话学生:一、学生个人反电诈情况二、教师向被谈话学生普及反电诈知识(一)如何认识反电信网络诈骗?防止自己和家人钱财被诈骗;网络兼职赚钱都是诈骗,不参与转发信息、帮助拨打陌生号码,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二)常见诈骗手段和应对方法1.常见手段:冒充军人、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等展示制服、证件、视频等,威胁“你有犯罪嫌疑”“你泄漏了隐私”“把你爸爸妈妈抓起来坐牢”“起诉你爸妈”“你的转账冻结了我公司账户”“配合认证”等都是诈骗。防范方法:军人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QQ、语音等形式进行案件办理,网络上的都是骗子。“免费领红包、领礼品”
2、“免费领游戏皮肤”“蛋仔派对游戏”“添加明星QQ号”“用你爸妈的手机打电话”“打开支付宝、微信支付”“共享屏幕”“下载APP软件安装”“扫二维码”“超时扣费”都是诈骗。防范方法:天上不会掉馅饼,网络上都是陷阱,陌生人给的福利千万不要领。不认识人的微信、QQ好友千万不要加,。“找我兼职赚外快”“只要一部手机轻松赚外快”“加我领钱”“加我收米”等等都不要信。防范方法:一切网络兼职赚钱都是诈骗,要通过正规途径,踏实工作。(三)涉“两卡”参与诈骗是哪两卡?即银行卡、电话卡,包括帮助陌生人通过短信、微信、QQ(因不用实名制,重灾区)、抖音等转发诈骗信息、拨打陌生电话的所有方式。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
3、机卡、支付账户、物联网卡等;帮助他人取现、帮助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出租、出售微信号、QQ号等通联工具;出租、出售小红书、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网络平台账号;微信群、qq群拉人头引流,帮助添加微信好友、qq好友等学校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提供“两卡”等等,都存在涉嫌违法犯罪,不要贪图小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帮凶和“工具人”。参与后果:1.银行卡、电话卡开卡人如果以出租、出售、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凡是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以共同犯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查处。2.凡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均构成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甚至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三、学生个人表态被谈话学生签名: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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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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