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docx
《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docx(1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生产设备设施1物料生浆航的存人当班配料应当班研磨,未经研磨的色浆不应在车间存放。当班配置的华兰、炭黑、甲苯胺红、络黄(绿)等颜料的色浆不能进行研磨时,应在下班前对配好料的色浆采取防聚热措施,单独存放,以防自燃引起火灾。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2.1.2条火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
2、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轧制硝化棉漆片时采用干轧方式,造成的人员伤亡轧制硝化棉漆片时,不应干轧,应使用“水棉”(即含水V30缸不含乙醇的硝化纤维素),并应控制炼胶机滚筒冷却水出水温度,以防自燃。涂料生产企业妥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2.2.2条火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硝化棉在车间存放,造成的人员伤亡硝化棉要做到随
3、用随领,不应在车间存放,剩余物料应及时送回仓库。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3.3条火灾其他爆炸2作业硝化棉溶解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的人员伤亡硝化棉溶解作业的配料计量应准确。生产作业应使用铜、铝或木质工器具。硝化棉溶解罐的加料口应采用不发火导电材料包边。硝化棉溶解罐周围的地面应敷设防静电材料,以防止产生静电打火引发火灾。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3.1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
4、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菅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未按照生产树脂的工艺技术规程操作,造成的人员伤亡投料前所用的原料应检验合格,不合格的原料不允许投料。投料计量应准确,应按工艺技术要求注意投料顺序和加料速度,轻拿轻放,防止液体物料四溅或固体粉料飞扬,保持岗位的环境卫生。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1.
5、1条火灾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作业树脂生产过程未按工艺技术规程进行,造成的人员伤亡树脂生产过程的反应温度应按产品工艺技术规程严格控制,不应超过所用主要原料的自燃点温度。应定时采样测定树脂的酸值和粘度值等工艺控制指标,以防止胶化、自燃。采用蒸汽加热方式时,在操作时要经常检查蒸汽压力,使压力控制在规定的工艺指标范围内。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2.1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
6、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菅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树脂稀释作业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的人员伤亡树脂稀释作业时应注意控制温度,兑稀温度不超过所用稀释溶剂的初沸点。如工艺有特殊高温要求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4.4.1条火灾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
7、条款2作业灌装包装场地环境不良,造成的人员伤亡灌装包装场地环境应平整、无油迹、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场地不应设地坑,作业人员不应在地坑中进行灌装包装。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5.8.1.2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艺流程 生产 设备 设施 安全生产 标准规范 合规 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