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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30i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创优管理措施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鼓励墨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和提高监理、施工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并确保墨和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圆满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施工合同特制定创优管理措施费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所涉及的土建工程施工创优管理措施费用管理。第三条:创优管理措施费的依据(一)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二)已标价工
2、程量清单。第四条:计量支付原则根据本管理办法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再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计量支付。第五条:费用来源创优管理措施费用是按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0.8%以固定金额计入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5T中。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2、5.2款的规定,MH-1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为:74257万元;MH-2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0546万元,MH-3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3635万元。创优管理措施费用各标段合计1507.504万元。第六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环保水保、工程技术资料、合同履约、农民工管理、整改落实等。第七条:考核组织机构为加强
3、创优管理考核活动的领导,保证创优管理活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创优管理考核领导小组:(1)组长:由项目指挥长担任;(2)副组长:由项目副指挥长及总监理工程师担任;(3)成员:由项目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各项目经理组成。第八条:考核办法(一)由项目指挥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创优管理综合考评检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5日至25日。(二)考核组主要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水保环保、工程技术资料、合同履约、农民工管理、整改落实共8个单项为打分依据,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实行百分制加权平均值的方式进行计算评定;(各单项打分规则详见附表)(三)考核分值及权值:1、工程质量规定分1
4、00分、规定权值为2;2、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分100分、规定权值为2;3、工程进度规定分100分,规定权值为2;4、合同管理及履约规定分100分、规定权为2;5、工程技术资料规定分100分、规定权值为1;6、水保环保规定分100分、规定权值为1;7、农民工管理规定分100分、规定权为1;8、上级管理单位、指挥部和监理检查结果的整改落实规定分100分、规定权值为1;考核加权平均值满分为100分,加权平均值不得分小于85分(不包含85分);加权平均值分小于85分视为考核不合格,本季度创优管理措施费用不予以计量支付。(四)考核中,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低于批复的季进度计划85%的、合同履约率
5、小于85%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均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季创优管理措施费用的计量。第九条:计量支付(一)计量创优管理措施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了优良标准,由发包人支付此项措施费。以暂列金额形式,最终计量总额不大于该项合同费用总额。(二)支付根据上述考核办法可以予以计量的各参建单位,按每季度的计量支付金额的0.8%再乘以考核加权平均值得分(注:百分比)即是本期创优管理措施费计量支付金额;每期费用须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支付。但累计支付额度不能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本子目的合价。如果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未达到了优良标准,则发包人将从任何到期应付款中全额扣回预支付的创优管理措施费。考核季度内所发生的奖惩费用计入本创优管理措施费。第十条:附则若墨和项目房建、交通设施、机电工程有创优管理措施费,参照此办法执行。本办法由G30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工程进度考核评分标准附件4、合同管理及履约考核评分标准附件5、工程技术资料考核评分标准附件6、水保环保考核评分标准附件7、农民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附件8、整改落实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