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JL-2关于项目实体计量管理办法意见 -.docx
《MHJL-2关于项目实体计量管理办法意见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MHJL-2关于项目实体计量管理办法意见 -.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工程实体计量管理办法意见路基部分1、清理现场、砍树、挖根、挖除旧路面、拆除结构物、挖土方、挖除非适用材料等作为路基工程的分支内容,建议在工序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计量,并附工序交验表。2、特殊路基土方:盐渍土换填处理、强夯处理区填方、低填浅挖、换填等,建议在特殊路基处理完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计量,附工序交验表。2、土工合成材料:按分项划分完成后计量。3、普通路基土方:第一次计量:95区整公里封顶计量,附95区顶工序交验表,土方量按设计方量减去路床部分后的剩余方量;第二次计量:97区整公里封顶计量,数量为设计剩余未计量数量。4、河道防护构造物(顺坝、丁坝、调水坝、截水坝等)填土、锥坡及
2、台前溜坡填土、改河、改渠、改路填筑,均按分项工程完工的90%计量。5、预制附属及防排水:按照预制完成计量70%,安装完成计量20%;6、现浇附属:按分项划分计量。二.路面部分建议完成100O米计量一次;如半幅施工的,半幅完工后按50%计量。三.桥涵部分1、桩基(含钢筋):桩基灌注完成且强度满足要求后计量70%,桩检报告合格后计量20%o2、承台、耳背墙、系梁、墩柱、盖梁(含钢筋、混凝土):混凝土7天强度合格的按60%计量,28天强度到期合格计量30%o3、箱梁、空心板梁(含钢筋、钢绞线、混凝土):预制、张拉完成且强度满足要求计量70%,架设完计量20。墨和高速公路第二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015年10月21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MHJL-2关于项目实体计量管理办法意见 MHJL 关于 项目 实体 计量 管理办法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