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7个配套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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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7个配套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西山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人才引育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众创孵化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科技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措施7个配套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13日,适用主体为“晋创谷太原”
2、区域内引进或培育孵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各条款同一事项与省级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支持政策及我市现行其他创新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本政策措施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一、企业入驻全周期代办。建设“晋创谷企业入驻服务平台和一站式服务窗口”,成立企业入驻对接服务部门,优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平台,布设商事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零见面、无纸化、自助办、就近办、马上办”。依托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咨询、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打破政务信息
3、壁垒,探索推进科创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科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北高新区管委会)二、科创团队入驻全流程服务。设立服务专员,按照“一对一”服务、7X24小时在线、全流程服务机制,为入驻企业科研团队提供涵盖政策咨询、办公场所申请、支持资金申报、人才公寓申请、人事关系代理、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配偶就业手续、健康体检就医、城市政务生活便利等全方位、多维度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三、建设中介服务平台。依托太原科技大市场,建设“晋创谷科创团队及企业中介服务平
4、台”,引进专业运营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公司、工业设计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机构网上注册、发布信息、接受企业委托、用户线上咨询、选定机构和服务,为企业入驻提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申请、产学研合作、创业孵化、融资担保、上市辅导、法律服务、财务服务、税务服务等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四、创新办税缴费服务。全面推行“十一税合一”申报,企业个人办税缴费“一网通办”。发布税收事项容缺办理清单,企业对清单内事项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欠缺时,承诺“先办后补”后可以容缺办理。实现企
5、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一键报送”。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推行非税收入掌上办,实现“一键缴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分配利益再造机制,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转化的,按其转让或许可所得现金收入形成的对区内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给予科研人员等额奖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入驻企业的科创团队发明人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经高校和科研院所批准同意、产权清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生的收益按照约定与单位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六、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推进建立“科技+金
6、融+产业”一体化发展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在晋创谷设立科技支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为企业提供创新信贷服务。推动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提供科技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引导社会力量在晋创谷设立种子基金、科创团队基金、天使基金等投资基金,为科创团队和企业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措施一、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对落地在晋创谷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年度考核,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最高可给予2000m2厂房或50(2办公空间的租金补贴,对引入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m2办公空间
7、的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对重点优秀成果转化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晋创谷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专利转让,完成专利权人变更;专利许可,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技术许可的,技术合同完成认定登记按单个合同技术交易额给予2%补贴,每家高校、科研院所每年累计最高给予5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年度累计登记合同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0.3%。给予补贴,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最高给予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
8、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三、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专项。重点支持省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团队,组织开展落地晋创谷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探索先期以科技项目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推进市场化股权融资,将政府投入的科技项目资金转化为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并由市属国资公司持有,伴随企业成长一段时间再执行股权退出,或由科创团队按约定的方式、时间、价格、比例等回购。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体系,吸引更多的省内外创投基金和社会资本,形成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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