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外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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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外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促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优化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中心)是外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硕导”)的管理责任单位,外聘硕导的推荐、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由聘任学院(中心)具体负责。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外聘硕导的审核、选聘,以及管理的宏观指导。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聘硕导包括外聘学术学位硕导和外聘专业学位硕导。第二章选聘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
2、导师岗位职责。年龄原则上小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4年,退休前能完整培养学生至毕业。(二)学校从其他高校或科研单位新选聘的外聘硕导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获得博士学位。(三)学校从政产学研合作单位新选聘的外聘硕导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获得博士学位,有两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3 .获得硕士学位,有五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并担任单位部门及以上负责人。4,获得学士学位,有八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第五条资格条件。(一)外聘学术学位硕导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学术学位导师的遴选条件。(二)外聘专业学位硕导应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
3、的最新成果和研究动向,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学术科研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3年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近3年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并撰写厅局级及以上咨政报告至少1份(排名第1)。2,近3年主持或作为主研参加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排名前2);或近3年主持或参加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至少1项(排名前2)。3 .近3年获得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至少1项(厅局级三等奖第1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一等奖前5名;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名次不限)。4 .近3年内出版学术著作
4、或省部级教材至少1部(排名前3,且本人撰写字数不低于全书的1/3)。5 .近3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第六条拟聘任的外聘硕导所在单位与学校签订了校际或其他合作协议的,选聘条件依据协议执行。第三章选聘及解聘程序外聘硕导的选聘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按需选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第七条选聘程序。外聘硕导选聘工作每年4月份开展一次,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选聘程序如下:(一)申请者向相关学科硕士点所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类别,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外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论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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