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意见在线申报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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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对象个人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境外机关、组织、个人办理条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已委托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建筑物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已取得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鉴定结论为房屋建筑的可靠性或抗震性能不能满足规范的鉴定报告)所需材料(1)、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意见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原件1份)(4)、审核检测鉴定报告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窗Il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收文回
2、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提交材料不全、检测鉴定报告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材料齐全、检测鉴定报告符合规定的,组织专家对符合规定的检测鉴定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进行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意见书。网上申报流程目前暂未实现网上申办。申请方式为: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收文回执。办理时限法定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承诺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事窗口市行政服务大厅23-25号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
3、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窗口地址:深圳市福IB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联系电话:82105848交通指引:市民中心地铁站途经地铁:龙华线,蛇口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窗口地址: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汉一楼联系电话:12345,83785013交通指引:无收费标准无常见问题解答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处受理机构原特区内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原特区外的,由房屋所在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表格下载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意见申请表.doc范例: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意见申请表.doc办理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深圳市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深规土(2013)400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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