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docx
《医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医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为配合和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广大职工的需要,加速书刊的流通与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则:(一)、馆藏的使用借阅范围馆藏书刊专供本院职工使用,对外只限馆际互借。阅览室所藏书刊,不外借,必要时协助复印复制。(二)、借书证、阅览证的办理和使用凡办理借书证的职工,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交六张一寸免冠照片,副高以下职称的交四张一寸免冠照片。本院职工凭院人事部门及所在科室介绍办理借书证。借书证要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一般不予补发,特殊情况需补发的,需交成本费和手续费。证件遗失需及时向图书馆声明,否则,不得办理借阅、查阅手续。本馆图书一律凭借书卡借阅,一卡只限一
2、册。借书时须持借书卡方可借阅,否则,不得办理借阅手续。借书证遗失需补发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图书馆同意方得补发。若原证卡找到应立即交回补发的证卡,否则按冒领证卡论处。领有借书证的人员离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及手中的证件全部交回图书馆,经图书馆盖章证明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所借书刊由介绍领证部门负责索还或赔偿损失。(三)、书刊借阅1、限借册数:副高及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限借六册,副高职称以下的人员限借四册。2、借阅期限:中文医学、科技类图书限期六个月,外文图书限期三个月,文学艺术类图书一律限期两周,如到期无人借阅可续借一次。现刊杂志借期两周,到期无人借阅可续借一次;精装本借期三个月,如到期无人借阅可
3、续借一次。3、所借图书若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在借阅处办理预约手续,图书还回可优先借阅。4、逾期罚款:逾期不还者停止借阅并按规定罚款,因工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应在外出前将所借图书还清,六个月内因公外出未能及时还书者,有所在部门出示证明可酌情处理。5、借出书刊如遇教学、科研之急需,图书馆有权随时收回所需书刊,不得拖延,否则从通知后的第二天起按逾期罚款处理。(四)、馆际互借:1、凡读者特别需要而本馆又未收藏的书刊资料,读者可提出申请,有本馆介绍到有关图书馆借阅或复印,也可有图书馆办理馆际借阅或复印,有关事项按对方图书馆的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委托单位或个人负责支出。2、外单位来人来函向我馆进行馆际互借或
4、查询、复印文献资料时,我馆凭介绍信或通用借书证接待,在不影响我院职工需要的情况下按我馆规定,热情协助办理。3、按馆际借书证或介绍信借阅的书刊逾期不还或丢失的,由该证或出具介绍信的图书馆负责赔偿。二、图书借阅中遗失或逾期不还的规定1、本馆实行图书借阅逾期罚款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20元;擅自将阅览室图书携出室外者,视其情节每段时间(半天为一段)罚款2.00元以上。2、有读者预约的图书,过期一周后按每天LOo元计算过期罚款。3、读者到外地出差、学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科室书面证明,口头说明无效。4、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赔偿原书。超过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学院 图书馆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