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支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docx
《斜桥镇支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斜桥镇支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斜桥镇支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实施“新兴海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融合”,进一步助推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政策意见。一、支持对象基本条件在我镇依法登记注册,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斜桥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的企业、社会团体等,国有绝对控股企业除外。二、支持内容和标准制造业1.鼓励企业高质量技改投入。鼓励企业“零土地”技改。对规上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项目并实现
2、纳统入库体现投资额的,其购置的生产性设备按购置金额的10%予以补助(不含税价)。新兴海工程重点工业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奖励比例提升至12%(不含税价)。2 .鼓励企业入规上台阶。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且当年月度纳入规模以上工业调查统计库的租赁企业,给予租金5元/平方米/月的补助,其中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且当年年度纳入规模以上工业调查统计库的租赁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达
3、到1亿元、2亿元、3亿、5亿元,分别给予3万、4万、5万、10万元的奖励。3 .鼓励企业高质量产出。对亩均税收达到优良水平且实缴税金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经评定后给予一定的奖励。(投资性收益除外,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列入新兴海工程的重点企业和重点科技型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4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嘉兴级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浙江制造精品给予3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9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
4、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包括中断后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网上自主评价的,给予3000元奖励。对当年度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2万、5万、10万元的奖励。对研发费达60万元及以上,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及以上且较上一年度研发费增长率达到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给予研发费增长部分1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研发费增量在1万元以下的不享受补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斜桥 支持 产业 经济 质量 发展 若干政策 意见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