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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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贵阳贵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C2019J1473号)和贵阳市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打造一批资源配置优、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推进国家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是指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科技孵化、金融支持等一站式综合性服务的市场主体或楼宇设施;或为以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产
2、品检验检测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第三条综合体建设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院所及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原则。综合体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统筹规划、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和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分别负责辖区内综合体的认定管理、运行评价等工作。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综合体的申报推荐工作,配合开展综合体认定相关事宜。第二章主要任务和申报条件第五条支持保障。经认定的综合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政策及资金层面给予一定支持。第六条主要任务。综合体围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
3、发展需求,聚焦产业全链条,搭建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才支撑、科技孵化等服务,加强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成本,构筑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主体开放、共享、协同、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第七条申报条件。综合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综合体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服务于当地经济,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良好市场化运营管理、产业配套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二)综合体服务的产业规模较大、集聚度较高,定位明确、特色突出,符合贵阳贵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主导方向。第三章申报材料和认定流程第八条申报材料。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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