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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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100CCSC66DB3715聊城市地方标准DB3715TXXXX-2023药事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草案)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药事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药事服务站建设要求、运行规范、动态管理、服务监督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东阿县行政区域内药事服务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2引用
2、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药事服务站以零售药店为主体,在其经营场所内设置为公众提供健康管理、药事指导、科普宣传等公益性服务的站点。4建设要求3.1 总则药事服务站建设遵循以人为本、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提供公开、平等、便民的服务。3.2 资质要求各药事服务站必须具备药品(三类店,含医疗器械,下同)零售经营许可基本要求,以及开展各项服务所具备的资质条件。3.3 经营质量信用要求各药事服务站必须规范开展药品经营行为和各项药事服务。无以药事服务名义,开展非法诊疗、变相推销等违法违规行为。2年内无曾因药品质量问题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免于处罚
3、的除外)。3.4 硬件要求4. 4.1各药事服务站须有与药事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4.4.2各药事服务站专门的药事服务区域面积要符合表1要求。表1各药事服务站面积要求规格面积m,区块划分标准210药事指导区、服务操作区、科普宜专区4. 5人员要求4.1 .1各药事服务站的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应经过培训,熟悉药事服务相关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4.2 .2各药事服务站的人员须符合表2规定。表2各药事服务站人员规定规格药师人数执业药师人数标准22214.6制度要求各药事服务站具备开展药事服务项目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明确药事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时间段、服务频次、特别提示等。相关内容在店内公开。4.7
4、 标识要求各药事服务站营业场所内外醒目位置已设置统一“药事服务站”标识(见附录A、附录B)o药事服务站各功能区有易于识别。药师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注意事项、人员情况等均应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4.8 服务项目种类要求各药事服务站服务项目及必备项目见附录C。4.9 服务项目数量要求4.9.1 各药事服务站须具有较强的药事服务能力。4.9.2 各药事服务站的服务项目数量须符合表3规定。表3各药事服务站项目数量规定规格项口数量个标准N54.10服务活跃度要求4.10.1群众对药事服务较为认可,服务活跃度高。4.10.2各药事服务站的服务频次须符合表4规定。表4各药事服务站服务频次规定规格月均
5、服务人次标准606运行规范1.1 程序要求各药事服务站应执行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药师着装统一,佩戴胸卡,接待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为顾客提供药事服务,应按5.2-5.23运行规范操作,并注意保护消费者隐私。1.2 用药用械指导正确介绍顾客所购药品(医疗器械、下同)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提醒顾客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必要时提出赴医院就诊的建议;主动了解顾客的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其提供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及用药指导。1.3 医药书刊查阅1.3.1 提供医药书刊纸质资源或数字资源,为顾客提供查阅服务。1.3.2 纸质资源:配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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