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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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落实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鲁卫发2020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发201915号),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发展需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共建共享,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项目为契机,利用三年
2、时间,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实现区(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逐步构建“大病不出区(市)、小病不出镇(街)”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基本原则。1 .县域统筹,系统推进。以区(市)为单位,以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为目标,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求,统筹规划辖区机构布局,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就近获得系统连续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基层医疗卫生短板、弱项问题为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
3、弱强什么”的原则,科学精准确定建设目标,精准投资,精准补短板,严防重复建设,避免造成资源浪费。3 .医防协同,均衡发展。统筹提升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防在机制、人员、信息和资源等方面协同,为群众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综合服务。4 .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健全区(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共同为群众健康提供保障。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3年6月底实现以下目标:一一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市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三级甲等医疗服务水平;其他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和能力提升,努力
4、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0%以上的区(市)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各区(市)完成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其中5个以上中心的建设。以区(市)为单位,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每个区(市)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选择3所乡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发热哨点诊室,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
5、科室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覆盖。三、重点任务(一)发挥区(市)医疗卫生机构龙头作用。对照国家相应标准,全面提升区(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综合能力。加强各区(市)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中心建设,提升各中心服务能力。改善1所区(市)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相应规模的传染病救治病床、负压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补齐区(市)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精神(心理)科和病原微生物检测、急诊急救、创伤救治等服务短板;完善区(市)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和妇
6、幼保健机构应急隔离产房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优化区(市)疾控机构设置与职能,全面提升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能力。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以现有机构转型改扩建和提升为主,薛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作,市中区、峰城区由市精神卫生中心为居民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区(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按计划推进市中区、山亭区和台儿庄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进程。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推广应用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
7、,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滕州市、峰城区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进程,为全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经验,其他区也要积极同步推进,大胆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各区(市)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同质化水平,区(市)就诊率达到90%以上。(二)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每个镇办好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协同、地理位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各区(市)选择3个乡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乡镇卫生院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同时,重点加强基础设施
8、、设备床位、科室及发热哨点诊室等建设,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二是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区(市)至少建成1所社区医院。2021年起,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严格验收程序,保障机构业务用房。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三)夯实村级服务网底。以区(市)为单位结合村庄规划类型、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原则上以2.5公里服务半径为宜,服务人口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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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枣庄市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关于 落实 山东省 基层 医疗卫生 服务 能力 提升 行动 三年 规划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