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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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教师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培训是指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行为,包括岗前培训、进修、访学、挂职锻炼、攻读学位等。第三条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整体发展规划,优先培训重点学科、急需学科和急需岗位的教师,坚持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选派、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学校职能部门统筹规划、教学单位自主发展的协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学校人事处是学校对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管理的
2、职能部门,负责师资培训管理和统筹规划工作。各教学单位是实施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负责培训对象的遴选推荐和培训管理的日常工作。第二章培训形式第五条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是对新进教师或者转岗教师等进行获取教师职业资格的专门性培训。教师要按照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经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独立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第六条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按照教师岗位和专业教学需要进行知识与能力教育的专业性培训。新进教师和其他首次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教学单位安排的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主要包括现代教育技术技能及其他与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技能培训等。第七条进修进修是对已经完成
3、一定教学任务的初级或者中级以上教师选派到国内外高校或者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研修学习与实践的提升性培训。为创办新专业、开设新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学校可选择中级或者高级专业职务的教师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艺术剧院等进行短期培训或业务进修。第八条访学访学是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按照项目或者接受邀请到国内外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教学科研机构以访问学者名义进行访问学习的学术性培训。访学一般为脱产访学,国内访学可以不脱产进行。第九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是按照上级要求或者校企合作协议,选派教师到国内特定单位通过挂任职务完成既定任务的实践性培训。艺术类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或
4、者课程教师应当在任期间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性锻炼,包括挂职锻炼、艺术实践等。第十条攻读学位攻读学位是以提高学位层次与水平为目的,通过审核或者统考形式,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国内高等学校或者科研机构接受教育的学识性培训。攻读学位培训以攻读博士学位为主要目标,以不脱产学习为基本要求。鼓励教师参加各种类型的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第三章培训条件第十一条参加岗前培训是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师培训项目,相关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第十二条参加短期进修(培训)、攻读学位的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近两年在学校连续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教学工作量或科研
5、任务且无事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要求:(一)对已参加脱产进修(培训)3个月以上者,应在学校承担教学科研工作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二)脱产进修(培训)半年及以上者,应在学校承担教学科研工作二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三)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四)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特殊要求。第十三条申请进修的教师,学习研修内容应结合学校和所在单位发展需要,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有具体明确的任务和目标要求。第十四条申请访学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在符合接收单位规定的条件下,须本人提前一个学期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学
6、校审核报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访学研修期限为3个月至1年。第十五条申请攻读学位的教师,攻读的专业及方向应符合所在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单位教学力量紧缺状态时,可暂缓安排教师脱产攻读学位。确因专业发展需要选派教师参加学位培训时,教师本人须提前一个学期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报学校人事处申请审核,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四章培训申请与审批程序第十六条各类培训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岗前培训由学校人事处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通知参加培训对象,并统一办理申请与报名手续。(二)岗位培训由教师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或者学校选派,指定教师参加培训。(三)进修、访学、挂职锻炼或者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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