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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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人才工作的要求,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引培机制,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奋力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健康磐安”建设提供坚实的医疗卫生人才保障,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实施意见。一、奖励对象根据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继续在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医学人才助学金”,专项用于鼓励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和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类学
2、生的助学补助、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有两类:(一)定向培养人员。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和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类学生;(二)人才引进人员。从县外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人才。二、奖励措施(一)鼓励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医学院校继续鼓励本县生源报考医学院校紧缺专业,推进卫健人才队伍本地化。1 .高层次医学人才(1)当年分数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被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前30名考生且签订回磐工作协议的,给予每学年3万元/人的助学补助;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继续给予补助。医学类紧缺专业是指(下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
3、学、眼科学(眼视光学)、耳鼻咽喉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今后可根据上一年助学生源及公开招聘情况作相应调整。(2)现已在一段医学院校就读医学类紧缺专业且自愿补签回磐服务协议,可享受同等助学补助,2021年及以前享受2万元/人,2022年开始享受3万元/年。2 .定向委托培养生继续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类学生的人才计划,根据年度省卫健委定向培养规划,结合我县用人需求,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医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培养医学专业人才,按省有关规定享受补助,不足部分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省财政未配套的专业,参照省本科、专科同层次享受待遇,补助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标准为
4、本科生4.6万元/五学年,专科生2.6万元/三学年的助学补助。定向委托培养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给予L5万元/年的学费补助。(二)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或奖励:凡具有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受助生除外),经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试用考核合格,且签订全日制服务聘任合同五年及以上(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的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 .对引进应届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的,分别给予25万元/人、12.5万元/人、6.5万元/人的奖励。2 .对引进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从业资格,并签订5年以上全日制在磐服务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正高职称25万元/人,副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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