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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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制度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手段,也是培养学生纪律观念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勤及请销假管理,促进学校学生纪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考勤第一条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注册日期内持学生证到所属二级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处办理注册,并办理有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视为旷课。第二条学生未经请假并获得批准,不参加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实习实践和其他规定的统一活动,按实际缺课学时计算旷课学时数。第三条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课程班负责纪律考勤的班干部协助进行。未经请假而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
2、第四条学生在学院外进行实习、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的考勤,参照XX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二章请假第五条学生请假事由L病假。学生因患病需要到医院进行检查或治疗。2 .事假。学生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要请假。3 .公假。学生因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经组织活动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确认的请假。第六条请假审批权限(一)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情况属实,必要时联系家长,确认是否可以请假。(二)学生请假二至三天(含周末),经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后,报学生管理中心主任审批。(三)学生请假四至五天(含周末),经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后,由二级学
3、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四)学生请假六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周末),经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管理中心主任、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后,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批。(五)学生请假十天以上、二十八天以内(含周末),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再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后递交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第七条学生请假程序(一)学生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请假审批表上须写明请假的具体事由,不能简单写“有事”、“家里有事”、“有事需外出”等。请病假的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所开据的疾病诊断证明或者治疗记录(如病历)等的复印件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医
4、院证明材料的,返校销假时补交相关证明。(二)学生根据请假审批权限,逐级要求相关的老师或领导进行审批。(三)学生请假获批准后,将签署好意见的请假条复印一份,复印件本人留存,原件交辅导员或班主任留存,做好纪录和存档。需到学生工作部(处)及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的,还需交一份复印件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中心备案。(四)学生双休日外出学校的,应当告知所在班级班长;离开XX市城区范围的,应当经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五)家庭居住地在XX市城区范围的,双休日需回家的,应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宿管理办法办理外宿申请;非双休日回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六)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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