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docx
《《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赣环固体字(2024)265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无废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细胞单元,是美丽江西的电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规范我省“无废细胞”建设与管理,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你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组织推进本地区“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31Fl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为深入推进江西省“无废城市”建设,全面营造共建共享氛围,有效规范“无废细胞”建设与管理,制定本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无废细胞”,是指践行“无
2、废城市”建设理念,采取有效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业、商圈、医院、社区、乡村、矿山、景区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第二条省“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负责全省“无废细胞”建设的总体设计,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全省范围内的“无废细胞”建设活动。省“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无废办”)承担全省“无废细胞”建设的协调调度,推动全省“无废细胞”建设。第三条市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贡本市“无废细胞”建设的统筹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负贲协同推进各自领域内“无废细胞”的
3、建设: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设区市“无废办”)负责组织推进市情区“无废细胞”的建设。对省级暂无评估细则的“无废细胞”类型,设区市“无废办”与市级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细则,报经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同时抄送省“无废办”。第四条“无废细胞”建设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坚持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自主自愿、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机关、企业、商圈、医院、社区、乡村、矿山、景区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是“无废细胞”建设的主体,对本单位“无废细胞”建设负责。.第二章申报及建设第五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无废”理念,解读“无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 江西省 细胞 建设 指南 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