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恢复部分公共服务和经营性场所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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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恢复部分公共服务和经营性场所工作方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科学有序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恢复部分公共服务和经营性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分局,XX同时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指导恢复经营工作。二、恢复经营及开放的原则恢复经营遵照分类恢复、有序推进的原则,先决条件是满足疫情防控条件,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不允许开放经营。从行业分,对关系民生保障的群众生活必需的药店、
2、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粮油蔬菜店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允许经营,其他各类商户,按照“保障生产生活必需优先”和“从严审核、错峰分时、科学布点”的原则分批次有序放开经营。从人员分,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返回、暂缓开业;来自区外一般地区的,根据行业经营要求,分批次有序返回,并开具所在地健康证明,在隔离期满后经备案允许开业。三、分类别有序恢复经营(一)食品药品行业。涉及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农贸市场中的供应保障点,药店、食杂店、便利店、粮油菜店、小作坊等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二)餐饮行业。按照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餐饮服务的实施方案的
3、通知执行。(牵头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三)批发零售业。大型商场(商贸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不含早市和马路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用百货、建材家居、汽车销售、小家电、电动车等,符合条件的有序复工经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四)仓储物流行业。快递、物流、客运、货运等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乡镇)(五)农机、农业生产保障行业。种子、化肥、农药、农机配件、农机维修等
4、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六)文化服务行业。广告装潢、打字复印、书店、教辅资料、文具店等(不含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电影院、健身房、台球厅、KTV、网吧),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七)住宿行业。各类酒店、宾馆、招待所、旅店、民宿等,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八)肉品生产加工行业。牲畜屠宰、肉品加工、
5、运输、销售等,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九)其他服务行业。美容美发、洗衣、洗车、汽车维修、家电维修、手机售卖、维修、电信服务、物业公司、私人诊所等,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恢复经营。(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十)公共服务场所。公园广场、绿地游园、露天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但不得举行广场舞、团体操、扎堆晨练等人群聚集活动。(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文化旅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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