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集资款的性质及清偿顺序.docx
《破产企业集资款的性质及清偿顺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破产企业集资款的性质及清偿顺序.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破产企业集资款的性质及清偿顺序摘要:集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作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为企业的设立、生存、发展启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集资的对象基本属于企业职工和社会工薪阶层,涉及面广且人数众多,一旦集资的企业出现系统性经营风险,势必会影响这一群体的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如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集资,英译:RaiseFunds;collectcapital(moneyorproperty)forabusiness;poolresources,即从各方面聚集资金。通常是指企业为了筹措资金,分别向社会集资和本单位内部职工集资两个方面,本文所
2、称的集资,如果没有特别强调,即包括这两个方面。在我国,首先使用集资一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1994年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围绕着集资出现的法律问题,陆续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遗憾的是都未对集资概念和法律性质作出准确的定义,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对集资引发的问题存在着争议。要准确界定集资款的法律性质,有必要对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资集的相关立法、司法及历史演变的过程进行全面的梳理。一、与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3、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J由此可见,老的破产法未对集资款及清偿顺序作出任何规定。1994年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文)第三条首次规定,“力吆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必历次第5工资灵理。”该规定仅适用于国有企业,且仅在试点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哈尔滨、长春、沈阳、唐山、太原、青岛、淄博、常州、蚌埠、武汉、株洲、柳州、成都、重庆、宝鸡适用。这是最早对职工集资的款项按照职
4、工劳动债权处理的规范性文件。2001年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58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翔迅一被开办企业向社会或者向企业内部职工集资未清偿的,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试行)第三十七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潸偿。”这是最高院以司法解释形式,将集资款纳入到职工劳动债权同一顺序清偿顺序。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文)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酒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
5、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意葩分不予宏护。“这又是最高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将职工集资款与职工劳动债权都列入同一清偿顺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觐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破产司法实务中,也将职工集资款与职工劳动债权列入同一清偿顺序。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翔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破产 企业 集资 性质 清偿 顺序
![提示](https://www.1wenmi.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