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补充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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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补充意见(榕政规(20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为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大学城(科学城)、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
2、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意见:L减免入驻企业租金。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对承租市属国有产权双创孵化载体的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双创孵化载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减免入驻的小微企业2022年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市财政按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2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在榕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3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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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 人民政府 关于 进一步 推动 大众 创业 万众 创新 工作 补充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