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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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1 .落实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税收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按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
2、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
3、 .落实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负责)3 .落实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政策,按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 .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费优惠政策,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对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
4、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负责)5 .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畅通社保缴费业务“网上办”渠道,实现降费率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省人社厅、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困难”缓税条件的煤电和供热企业,加快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核准;落实对煤电和供热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负责)二、加强调度保供稳价,畅通工业经济循环7 .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协调
5、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落实各主力燃煤电厂企业保供主体责任,提升厂内存煤水平,加强机组运维管理,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实现发电用煤、用气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提高合同兑现率。(省发改委负责)8 .优化电力运行调度,组织开展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保障企业用电需求;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安排错峰用电,探索建立需求响应市场调节机制,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电需求。(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9 .有序推进永安、可门、漳平、坑口等电厂升级改造和南埔电厂智慧电厂试点建设,进一步降低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推
6、动闽粤联网工程2022年建成投产,加快江阴、泉惠、古雷等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开工,满足园区用热及区域电力需求(省发改委负责)10 .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省发改委、工信厅,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1 .落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开展价格指数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
7、,持续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3 .支持省内供应链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鼓励大型国有企业打造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持续跟踪钢材
8、、水泥等重点企业产销存和价格情况,协调企业对接重点工程项目。(省商务厅、国资委、工信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4 .动态更新福建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经认定属于国内、省内首台(套)的省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促进科技含量较高的首台(套)、首批次应用;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项目。(省工信厅负责)15 .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测、质量管理等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三、鼓励提质增效升级,增强创新发展动力16 .全年组织实施500个以上省重点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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