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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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翼城县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3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县2023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存量
2、优先,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清理批而未用”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全方位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用地保障。二、清理范围(一)2009年至2019年已批准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以下简称“批而未供”土地);(二)2009年以来形成的闲置土地(以下简称“闲置土地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全县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大幅盘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用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高质量发展空间得到充分拓展。2023年度我县“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参照20
3、22年度部、省规定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25%、闲置土地处置达到20%的要求,核算出我县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任务为140.6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为3.8亩。处置完成时限为3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25%,6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85乐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四、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启动专项行动。(二)清理处置阶段(3月1日11月30日)。县自然资源局要对要全面排查“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底数和情况,
4、逐地块查清“批而未供土地批准时间、位置坐标、面积、利用现状、土地征收及未供原因等情况,逐宗地查明“闲置土地供应方式、时间、位置坐标、面积、出让价款、用途、约定开工时间及未开工建设原因等情况,逐宗地、逐项目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和清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消化处置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清理工作。按照要求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总性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和典型经脸,汇总数据成果(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为准),分析研判实际工作中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于202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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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城县 2023 年度 清理 土地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