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考点.docx
《经济法期末考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期末考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单选1*10;多选2*5;判断2*10A/B卷考点简答5*3;案例45(1问3分)满分10+10+20+15+45=100选择考点:1 .民事行为的能力和效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18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的未满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效力:完全: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限制
2、: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或符合其自身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超出范围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事后追认。无: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一律无效,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按份共有:自由转让,其他共有人享有相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整体处分由2/3份额共有人同意;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重大的修缮和处分行为需经由全体共有人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分割,但有 重大理由或共有的基础丧失情况下可以请求分割。2 .共有关系:共有关系下所有权的转让:特别取得方式:善意取得(1)转让人无权处分(2)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3)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4)以合理价格转让(5)登记或交付(物权客体是
3、动产或不动产)3 .合同的成立:(要约、承诺、意思表示)要约:也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是希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迟到/迟延(1)迟延:迟发、迟到(超过承诺期限)迟延的承诺原则上视为新要约;要约人及时同意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2)迟到:未迟发而迟到(期限内发出,但因各种原因未到达)迟到原则上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因逾期而不接受的为新要约(失效)。合同成立:承诺生效即合同成立。4 .先履行抗辩权I(主张当事人为后履行一方)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方可拒绝其
4、相应的履行要求。扩:(1)同时履行抗辩权:主张当事人为双方双务合高,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不安抗辩权:主张当事人为先履行一方;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转移财产、抽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5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和损益分配: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顺序为先企业,后个人。(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大小,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
5、等理由拒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损益分配: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以下顺序。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平均分配*不得按照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区别有限合伙)6 .法定公积金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o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法定公积金提超过25万,那么公司可以将法定公积金中超过25万的部分转增注册资本。7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公司在分配完当年税后利润之时,要提取利润的10
6、%划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中C金额若达到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时则可以不提取。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的话,则应当用当年的利润弥补。8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受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抗辩权:对抗自己履行义务的权力。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观因素)(1)权利人提起诉讼分期请求延期(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部分履行制定清债计划(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J担保*时间:诉讼时间进行中9.物权变动中的登记:物权变动的登记主要是不动产登记,属于非许可类登记。10 .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转让:权力转让:合同权利转让
7、,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义务转让: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做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各自按份负其责任,则按按份之债的规则处理。IL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义务;(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期末 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