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社会保险费资格确认表(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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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缓缴社会保险费资格确认表(新版)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税务机关行业类型(一)餐饮口零售口旅游民航口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二)农副食品加工业口纺织业口纺织服装、服饰业口造纸和纸制品业口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口医药制造业口化学纤维制造业口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口通用设备制造业口汽车制造业口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口仪器仪表制造业口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口文化艺术业口体育口娱乐业经营困难情况若属于行业类型(二),请填写本栏,行业类型(一)无需填写:2022年是否已出现1个月(含)以上的亏损?口是口否申请事项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
2、2022)16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我单位特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具体如下:险种名称缴费所属期起缴费所属期止补缴费款时间养老保险年月年月年月工伤保险年月年月年月失业保险年月年月年月申请单位承诺事项本单位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准确,若有不实之处将按规定补缴已减免的滞纳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经办人:年月日(单位公章)社保经办机构意见经核实,该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编码为,失业保险单位编码为)行业类型符合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适用范围。经办人:审核人:年月日(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各一份。2.行业类型由企业申报时自行勾选,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除旅游业外,以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信息系统中登记的行业类型为准。因业务信息系统中的行业类型无旅游业,故勾选旅游业则视为企业承诺。3.相关部门可对用人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已享受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追缴,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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