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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服务合同甲方: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居处:法定代表人:第一部分商业条款1 .总则XX有限责任公司(以卜简称甲方)及XX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者同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供应节电项目节能服务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2.1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高压风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项目内容:安装,对甲方原有进行节电改造。2 .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电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3 .合同的起
2、始日及期限、项目的验收3.1 本合同以双方答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起先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选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1个月。3.2 节能效益共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口,效益共享期为60个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共享期满为3 .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状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样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4 .效益共享的比例、付歙方式4.1 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详见附件B)4.2 效益共享期内,乙方共享90%的节能效
3、益,即每个月共享节能效益人民币元(小写:元),共计共享节能效益人民币元(小写:元)0当实际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侦料节电率的2%时(节能量的计算及确认详见附件B、C),年节能效益仍按人民币元(元)计算;当超过或低于预料节能效果的2%时,乙方共享的效益亦按同样的比例增加或削减。4.3 甲方应在共享效益起始口后,每满1个月后的4天内(遇到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共享的数额,直至共享效益期限届满。假如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4.4 甲方付款可以实行卜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及其它可以
4、马上兑现的票据。4.5 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共享期内,电价按人民币元/度计算,电价无论涨价、降价所产生的收益、差价均归甲方。4.6 如因甲方供应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电率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状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电率的基线作出调整:节电率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4.7 假如因为甲方开工不足、生产工艺变更、管理不善或其它任何甲方自身的缘由而造成及节电量不符或节电量削减,甲方仍应按本合同4.2条款向乙方付款。5 .甲方的责任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6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匚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7 .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
5、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当保管。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卜的项目供应必要的帮助。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刚好供应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C5. 5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和保养作出记录,并依据乙方要求向乙方供应上述记录。5.6 若发觉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马上通知乙方。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设备供应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及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5.8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甲方应按价赔偿。5.10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供应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证后作抵押或甲方开户行出具银行保涵,为乙方在本合同项
6、下的资金回收供应担保。6.乙方的责任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贡任外,乙方还应:6负责项目融资,节电设备的设计、选购、安装及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对附件A所列设备以书面形式列出。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怦、施匚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规定的要求。6.3依据国家有关施I:管理条例和及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仔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6.4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直到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简洁维护设备。6.5除木合同另有规定外,担当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6.6设备全部权移
7、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状况。7.全部权7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全部权属于乙方。7.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可以和乙方协商买断设名的全部权7.3在木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木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共享总效益款的肯定比例(具体比例双方可以协商)提前购买设备的全部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项目全部权归甲方全部。7.4项目的全部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7. 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木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项目给
8、全部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退七天后,项目全部权才归甲方。8 .提前解除合同8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卜面公式计算:终止贽=(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共享的全部款额一终止前己共享的款额)X20%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项目上的全部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卜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木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共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全部。9 .逋的责任9. 1甲方违
9、约:在本合同生效后、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假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担当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假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共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违反在木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实行以卜方式要求甲方担当违约货任: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延长共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到全部弥补;)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共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0、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干脆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假如此种违约若在三十口内得以订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9.2乙方透的,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不到乙方所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木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实行以卜方式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I)按乙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付款期限:)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卜延长乙方的共享期,即降低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削减共享节能效益的数额,直至甲方的损失得全部弥
11、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假如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在该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得以订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乙方违约。10.违约补救10.1甲方违约的补救:假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干脆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担当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状况卜.,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状况下解除本合同。10.2乙方违约的补救:假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干脆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担当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
12、项目其他相关费用1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其次部分一般条款11 .乙方的服务标准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赐予仔细考虑,及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敬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惜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12 .项目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12.1 设备的改进。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r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或提高经
13、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项目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状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看法。12.2 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12.3 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托付他人拆除项目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假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马上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12.4 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
14、起先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假如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担当责任。假如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J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假如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口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担当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12.5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务导致设备损坏,假如甲方不能证明自己实行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担当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假如甲方能够证明自己实行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担当责任。12.6 假如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状况而影
15、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停止运行超过十日,双方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共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共享期限不致受上述状况的影响而缩短。13 .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假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行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样看法,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起先施工。14 .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14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状况下,甲方应刚好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状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14.2假如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15 .甲方自有设备的运用和更改15.1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假如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担当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共享效益的款项。15.2 假如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安排进行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殳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更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变更致使节能量卜降时,甲方应担当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向乙方担肖责任。15.3 假如甲方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