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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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指我市从事技术标准研制及相关科研项目,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承担省级及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工作,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等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
2、进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2016)127号)等规定,每年市财政安排用于推动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资金。第四条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实行规模总控,根据当年预算规模、受理资助项目数量等,在资助标准范围内确定资助金额。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统筹安排、择优资助、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手续。(二)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三)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涉及专项资金的职责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七条市市场监
3、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定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二)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发布申报通知,组织专家评审,安排专项资金资助计划,开展绩效自评,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监督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等工作。第三章资助对象、要求和条件第八条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及科研检验检测单位、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专项资金。第九条接受资助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和内容的,应报市市场监管局批准。第十条申报专项资金的技术标准项目应当符合下列
4、条件之一:(一)符合我市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有利于提升我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三)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标准化、产业化;(四)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推动专利一标准双联盟建设,增强我市的核心竞争力;(五)有利于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保障人体健康等;(六)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合作进步,开展区域标准及标准体系研制评价认证,促进标准、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发展共享;(七)有利于提高我市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减少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
5、我市企业的影响。第四章资助范围、额度和分配方式第十一条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如下:(一)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二)主导制定(修订)高于推荐性标准,或专利成果转化、填补产业空白、具有重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三)承担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四)经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五)承担省级及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工作;(六)承办在我市举行的省级及以上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重要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以及各类公益性标准化宣传活动;(七)承办标准化专业人员培训;()承担涉及粤港澳大湾区
6、重大标准体系的规划与构建、标准化活动组织和区域标准制定、实施推广、标准体系评价认证等相关工作;(九)承担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其它项目或活动(如标准化发展规划、先进标准体系建设、我市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维护、标准监督抽查评价、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及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征集与审评、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受理和审核等);(十)其他经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认为确需资助的项目。第十二条技术标准及标准化科研项目的资助额度:(一)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协助制定(修订)的,不超过20万元。(二)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
7、,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协助制定(修订)的,不超过6万元。(三)主导制定(修订)行业标准的,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协助制定(修订)的,不超过4万元。(四)主导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标准的,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协助制定(修订)的,不超过3万元;主导市级地方标准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五)主导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标准,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协助制定(修订)的,不超过3万元。(六)主导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或专利成果转化、填补产业空白、具有重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团体标准,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七)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或专利成果转化、填补产业空白、具有重要经济效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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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实施 标准化 战略 专项资金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