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_粤人社规〔2020〕21号.docx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_粤人社规〔2020〕21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_粤人社规〔2020〕21号.docx(1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年5月2金管理局:办规程印广东:障厅2粤人社规(2020)21号杰器吗唱合资利it留卜凝励起型皆烈型即材界器野云言喂管?罂昱但副音喈州典旨补望会嘉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起霞吗导邑眼管国型昱包副音喈1.Hq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
2、事务所(中心、站)(以下简称“乡镇(街遒)事务所”)、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和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活动(上述机构以下简称“对外经办服务机构”)。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业务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基金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稽核内控、信息系统管理、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内容。收支、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相适应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机制,强化稽核内控管理,建立基金运行监测和预警机制,落实
3、监管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待遇核发前资格校验,排查核实疑点信息。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处罚欺诈骗保行为,及时追回违规发放待遇,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第十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告知承诺一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服务模式,将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义务、内容以及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若当事人违背承诺并符合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形的,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第十一条建立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以下简称“省信息系统”),全省对外
4、经办服务机构统一使用省信息系统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内部强化各险种的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参保和领取待遇;外部实现与教育、公安、民政、法院、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税务等部门共享数据,并明确数经办风险防控,对本行政区域内业务经办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和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衔接、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经办宣传与培训;负责规范、督导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
5、务和统计报表;参与建设省信息系统,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数据比对;建立适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需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配备相应机构和专职人员等工作。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衔接、缴费核定、退费处理、补助和资助核定、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开展数据比对、基金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负责稽核内控管理,实施内控检查和待遇稽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核算;负责编制、上报本
6、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对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本行政区域内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地级以上市直接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乡镇(街道)事务所负责参保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对参保人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特殊人群和退役军人身份及关系转移资格等业务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省信息系统,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居)协办员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料收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等工作。村(居)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档
7、次选定与变更、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摸底调查、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参保登记、待遇申报、信息查询等环节应用,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第二章参保登记第十四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越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城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 经办 规程 粤人社规 20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