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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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幡汾市般划管理技术规定汾市规划局二。八年四月十日第一章总Je其次章建筑用地运用第三章建筑容第四聿建城间距第五章唾筑物退让第六章建筑高度和景观限制第七章建筑基地的嫌地和停车第八章附则附录1制订依据附录2名词说明附录3计算规则附录4育界距离图示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临汾市城市总体班划及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临汾实际,制定本规定其次条本现定适用于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周边农村个人建房及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依据批准的具体规划执行;具体规划没有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具体规划的,应当依据上层次城市规
2、划(分区现划或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第四条箱到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莅执行。其次章建设用地运用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掘,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高层公共建筑,建筑基地未达到3000平方米.但有下列状况之一,且确定不阻碍城市规划实施的,规划部门可予核准建设:-)邻接十地已完成建设:二)邻接土地为既成道路、河遒或类似状况,的确无法调整、合并的:(三)因规划街区划分、危旧房屋改造、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确无法调整合并的。第十一条新建居住区应同步规划教化、医疗卫生、文化体ff、商业服务
3、、金融邮电、社区服分、市政公用和行政管埋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供应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第十二条秘个社区抵建居住建筑而枳之和大于3万平方米,应航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一所.活动场所的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可设置于建筑物架空层内.并配置健身活动设施。健身活动场所用地面积按3万平方米建筑面枳为单位递增,并且宜结合小区献地、社区文化活动站等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第十三条住宅楼底层严禁设置影响环境质量、居民休息的经昔性项目.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演限制指标u2)(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段下同)应依据城市规划分区的限制性具体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编制限制性具体规划的地
4、块,由规划主管部门依;城市总体规划或其他上层次规划,并结合现状状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土地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第十五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需严格依据限制性具体规划成果编制修建性具体规划,经论证、评审、核定后批准实够;未编制修建性具体规划的,不予审批.第十六条建设用地面枳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高、多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址指标在羟批准的修建性具体规划中已确定的,应按批准的修建性具体规划执行。第十七条对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收限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运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财碓以分类执行的建设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
5、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瞅限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踪合指标.第十八条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方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2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限捌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范、规定严格执行。第十九条以出止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的,在地块内临街增加开放的公共绿地、公益性公共建筑配套设检和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如公共网所、环卫设检等),班用那一平方米绿化用地或设施用地,并按规划要求建设,在其本次开发建设1:1中可以允许增加十平方米建筑面枳嘉奖.其次十条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的建策容量限制指标已达到或超出现定值的建筑物,一般不得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用地范用内原有建筑容出限制指标
6、未超出其规定值,但其扩建、加层对原有空间布局有不良影响的也不得建设.其次十一条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须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的,应报市城市现划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埋部门批准,弁应符合下列规定:廊道的净宽度不大于6米,廊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5米;但穿越窗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廊道下的冷空高度可不小于4.6米.廊道内不得设置商业设6凡符合前款规定的痂道,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用限制指标范围。其次十二条建筑物架空层没有任何形式的用合.用作停车、绿化、居民休闲等公共用途的,经城市现H亍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物的架空层面枳不得计入绿地.第四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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