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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箍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1.3 编制依据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
2、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2.1 特别重大事件(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请求上级在医疗以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2)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2 重大事件(1)一次事件伤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害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丑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3 较大事件(1)
3、一次事件伤亡I人以上、3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I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丑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2.4 一般事件(1)一次事件伤亡1人以上、3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不超过I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卫生院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P生救援工作。TI生院成立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组。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卫生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
4、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在上级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F,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对上年发生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评估。3.2 专家组医院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卫生院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伤员转运以及辖区内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和支援工作。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响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四级,即1级响应
5、、11级响应、H1.级响应和N级响应。4.1.1 I级响应(I)I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级响应: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I级响应行动卫生院接到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报告、通报或指示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在上级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和协调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事发地P.生机构,及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向县卫健局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4.1.2n级响应(1) 11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6、,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I级响应: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2) 11级响应行动卫生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向县卫健局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4.1. 3m级响应(1) m级响应的启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HI级响应: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E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级别
7、的突发公共事件。(2) In级响应行动卫生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和报告后,迅速组织医院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县卫健局报告有关处理情况。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4.2.1 先期处置措施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伤亡报告和医疗救援指令后,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医务科都要立即组织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随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医院派出的先期医疗救援队伍应当由值班领导或急诊科负责人带队。4.2.2 现场抢救应急医疗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
8、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F1.我保护,确保安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可向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提出扩大救援力量的建议。4.2. 3转送伤员当现场处于危险环境或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并做好以
9、下工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卜转运。(2)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全程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转运医护人员要在伤员转运单(见附录)上认真填写转运伤员的病情,为后续医疗救助和情况汇总提供必要信息。转运单一份交接纳伤病员的医护人员,一份交现场医疗P生救援指挥部汇总。(3)在救治和转送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次损伤。(4)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要根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报告,及时调度全院的急救车辆赶赴现场转运伤病员。同时根据我院医疗资源的分布情况,合理分流伤病员
10、。我院无法完全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按照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及时转运伤病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5)护送的医护人员必须按照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将伤员送往指定医院治疗;4.2.4转送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应当在30分钟内做好接受第一批伤员的准备工作,在1小时内作好全面救治伤员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收治伤员后应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救治情况。4.3. 息报告和发布4.3.1 信息报告120医疗急救中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派出急救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将初步掌握的伤亡情况、事件原因等信息报告
11、医院总值班。医院派出的先期医疗救援队到达现场后,在开展医疗救援的同时,应迅速r解情况,立即向医院总值班(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已经建立,还应同时向其报告)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初步情况、范围,以及先期医疗救援情况和后续医疗救援需求等情况。随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报告救援的进展情况。医院总值班室接报后应当在30分钟内将收到的首次情况进行汇总,向县卫健局报告,随后根据现场救援队伍的报告续报进展情况。医院总值班要每日向县北健局报告伤病员情况和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要随时报告。4. 3.2信息发布在县卫生行政部门受权卜按照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
12、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4.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县P健局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健局和县人民政府。4.5 医疔救援后期处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结束不是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工作结束,而是医疗救援进入规范治疗阶段;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管理应区别于正常住院病人的住院管理,治疗进展情况报告实行24小进报告制;医疗救援和随后治疗费,必须实行专人专帐管理。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
13、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T1.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技术研究,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5.1 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建设。5.2 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接警程序、信息报告与通报制度。5.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救援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10人。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14、提高应急救治能力。5.4 医疗救援的血液供应保障医院总值班室具体负贡医疗救援应急处置所需血液的筹集和调动,制定医疗救援血液供应程序。5.5 物资储备向县卫健局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口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5.6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按照有关规定向县财政申请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5.7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交通、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P.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
15、交通管理,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5.8 其他部门保障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控制、交通控制及治安秩序,确保医疗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对受伤人员的转运。提供必要的支持,维护伤员集中收治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民政部门负责医疗救援现场死亡尸体的处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县红十字会负贡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县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TI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7附则7.1 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TI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窕责任。7.2 预案制定与修订本预案由医院组织制定。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