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虚假信息参加社保缴费及其法律风险如何呢?.docx
《如何界定虚假信息参加社保缴费及其法律风险如何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界定虚假信息参加社保缴费及其法律风险如何呢?.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问】如何界定虚假信息参加社保缴费及其法律风险如何呢?【答】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等行为将正式“入罪”,司法机关将可以据此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之一,就是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的。【法定义务】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得擅自转嫁、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禁止】2、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澎(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二)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三)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
3、,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四)通过谎报H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五)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六)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刑事责任】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如何 界定 虚假 信息 参加 社保 缴费 及其 法律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