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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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22)27号)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联合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医渡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朗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柏惠维康科技有限公
2、司,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淀联合基金”)o海淀联合基金紧密围绕海淀具有优势的领域,支持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以强化海淀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功能。海淀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海淀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执行。一、项目资助计划2022年度海淀联合基金围绕无线通信、智慧骨科、疫苗和流行病学、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医学工程、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数字化精准医疗、智慧口腔8个领域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申请须在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3、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见附件2)。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专题和前沿项目,其中重点研究专题计划资助30项左右,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前沿项目计划资助135项左右,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二、项目申请接收2022年度海淀联合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如下:https:/bjnsfwebo申报期为2022年8月4日至9月9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申请书撰写(8月4日至9月5日16:00)申请人自2022年8月4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4、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9月5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示:1 .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2 .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9月5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3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确保合作单位为法人单位,且合作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确保项目组成员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二)依托单位审核(8月4日至
5、9月7日16:00)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合作单位名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三)依托单位提交(9月8日至9月9日16:00)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承诺书及项目清单,上述依托单位承诺书及项目清单须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电子版申请书和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提示:9月9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联系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季如佳、王柯力、王军勇联系电话:010-6397
6、7894,010-88491860电子邮箱:bjnsf04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2 .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8月4日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为了做好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
7、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海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合作协议制定了本申请须知,用以指导海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一、申请人事项(一)申请人的条件1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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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 科技园 管理 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度 自然科学基金 海淀 原始 创新 联合 基金项目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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