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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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T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2019年12月16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死亡。该矿为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拟整合重组为45万吨/年,开采设计方案还未批准),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发生后,贵州煤矿安监局会同贵州省相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贵州省监察委员会派员同步开展调查。目前,事故已经结案。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广隆煤矿2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原发育,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掘进时未采取针对性的防突措施,未消除煤层突出危险;综掘机截
2、割煤诱导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广隆煤矿未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在井下出现明显突出预兆后,未重新测定瓦斯参数,也不按照突出煤层管理、采取防突措施,冒险蛮干。二是广隆煤矿故意隐瞒瓦斯真实情况。不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且用塑料袋包裹或用原泥封堵甲烷传感器进气口。当监控系统发出瓦斯超限报警信号时,监控员就拔掉数据传输线。三是广隆煤矿在有明显突出预兆的情况下,未下达撤人作业命令。2019年11月中旬以来,21202运输巷、回风巷瓦斯频繁超限,并出现响煤炮、顶钻、夹钻、喷孔等明显突出预兆的情况下,仍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四是广隆煤矿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混乱。未开展地质基础工作,未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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