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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检测实验室服务项目竞争性改判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685-NTHL-T2022-0018海安市农业农村局二。二二年七月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邮政编码:226600江苏政府采购网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谈判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海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检测实验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09时OO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JSZC-320685-NTHL-T2022-00182、项目名称:海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检测实验室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预算:预算总额为239.76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最高限价:226.44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13.3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6、采购需求:一标段采购需求:样品检测服务,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和相关要求,严格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标段采购需求:样品制备服务,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
3、(试行)和相关要求,严格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7、服务地点:南通市海安市境内。8、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2022年12月31日前;标段二:接受样品后30日内完成。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4、明;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3 .本项目对采购单位特殊需求:(1)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投标申请人须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第一批)内。(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制备与检测能力,并承诺在江苏省范围内提供完成样品制备检测任务所必要的实验室场地并配备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及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作为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如有违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
5、任。(3)具有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颁发的“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承担制备检测任务的实验室不得将任务分包、转包,更不得以租赁场地、仪器设备等为由变相分包、转包。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L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竞谈文件公告及竞谈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6日6 .采购
6、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招标资料。7 .售价:25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安市安平中路泰宁翠竹园26号楼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安市安平中路泰宁翠竹园26号楼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
7、购人负责答复。八、特别提醒:1、到现场竞谈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2、有关本次竞谈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开标现场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近14日健康码及行程轨迹,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各省、市有最新防控要求的,按当地最新发布的防控要求执行。九、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本项
8、目分为两个标段,需分别报价。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48-2联系方式:吉训凤0513-888985392 .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市安平中路59号翠竹园26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杭琴0513-68877676对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07月第二部分竞谈须知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
9、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
10、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专设邮箱中的电子档和密封的纸质标书,且两者的投标报价相一致时,才可参与评审。4、投标人发送了投标文件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四、报价准备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
11、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本报价为总价报价,总价评标。3、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陆仟元整,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L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 .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 .邮
12、箱上传投标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无成交供应商:L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5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 .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6.邮件主题格式不正确、邮件不能打开的。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制作相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
13、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偏离表和技术部分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一、有关要求说明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3、产品要求:产品必须
14、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1、样品制备和检测实验室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及其他有关要求,认领任务;安排制备与检测人员;接受培训;完成666表层样点的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等。2、样品制备实验室根据任务安排,负责接收相应的采样样品,并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做好样品风干、研磨
15、、分装等制备工作,完成一般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的制备,达到不同理化属性测定的土壤粒度要求。样品制备完成后,配合省级质控实验室开展质控样品与密码平行样品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3、样品检测实验室要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及规程规范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相关指标测定。提交详实、准确的样品检测报告及样品测试内部质量评价报告各1份。测定完成后,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在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完成数据填报。配合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完成留样抽检工作;4、样品制备和检测实验室在流转交接过程中,应采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在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填报收样的实验室信息。所有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实验室的样品检测人员须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检测技术培训I,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5、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666个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Plk可交换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硼、全硒、全铁、全锦、全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