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表(批后核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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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表(批后核查)对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含补正材料)和原件的一致性进行核查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实施核查单位名称:序号核查主要内容及要点存在问题(是/否)具体情况一、是否有法人资格及工作场所不合格情况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工作场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资质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未及时申请变更的情况,如有,应要求其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模块及时变更。二、是否有专业技术人员(含注册规划师)材料不合格情况3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4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任职单位离职证明*等原件是
2、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此项将取得资质必备的高级技术职称及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列入核查重点,查够规定数量的人员即可;对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进行抽查。学历、学位证书只需提供一项即可,如不能提供原件,也可通过学信网进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代替。职称证书能够通过人社部门网站查询的,无需提供原件。*对离职证明的核查仅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评审单位与现单位不一致的,核查时查看离职证明原件、人员在岗情况,并在此表具体情况栏记录)5对于系统核验未通过,上传图片材料的注册规划师,核验注册规划师资格证。(通过“行业管理系统”一“人员管理”进行查询,仍未查到的,查看证书原件并在此表具体情况栏记录)6核查之日起回溯近3个月社保缴纳情况。(所在省市具备网上查询条件的,可登陆人社部门网站直接查询;不具备网络查询条件的,需提供原件)三、是否发现人证分离的情况7对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以及资质申报审查意见中建议重点核查的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四、是否有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情况8是否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如有,请在具体情况栏列举)五、是否有具他重大情况9(如有,请在具体情况栏记录)规划单位负责人签字:核查人签字(至少两人):核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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