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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公司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工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考勤管理规定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安排的岗位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第三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天数;休法定节假日天数;休休息日天数;延时加班天数;病(事)假天数;带薪年休假天数;其他休假天数等。第四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实施。第五条各单位、部门要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考勤工作。借调人员由借入部门负责考勤工作。考
2、勤采取日考勤、月报表的办法。第六条集团机关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职工上、下班均需“刷脸”(共计每日4次)。下属各分(子)公司参照集团公司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勤制度。第七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第二章具体规定第八条工作时间集团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根据企业运营特点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工作时间。第九条迟到、早退1 .各岗位职工要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按时投入工作。工作时间内无故离开岗位,超过15分钟属于擅离职守。2 .职工一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1小时内,每次罚款105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1小时内3次以上、不足5次者,加倍罚款。3 .职工一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1小
3、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1小时以上5次者即按旷工1天处理。4 .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事假1 .员工因私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事假。请假3天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的,报分管领导批准。2 .职工事假待遇按本人日工资扣发,超过3天的,绩效工资一线驾驶员按实计发,其他岗位取消当月绩效奖,按日计发出勤奖。第十一条病假1 .职工请假去市内医院看病,原则上准许两小时,特殊情况例外。2 .员工请病假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历、病情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填写请
4、假条。休病假7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7天的,经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3 .批准病假的天数包含公休日与法定节假日,不得顺期延长,病假证明要及时送交考勤员并附在考勤表上,作为记录病假依据。7日内不上交病假条的,按旷工处理。4 .病假待遇按照公司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本人日工资扣发,以病假天数发放病假工资。病假超过3天的,绩效工资一线驾驶员按实计发,其他岗位取消当月绩效奖,按日计发出勤奖。病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职工不再发放各种津贴。第十二条探亲假1 .享受条件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计起)的职工,与配偶(结婚满
5、1年后)国内两地分居,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回家团聚一昼夜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国内异地居住,不能在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团聚一昼夜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法定节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2 .假期规定(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直系)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
6、给予路程假。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探亲进行合理安排,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服从生产、工作需要,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3 .职工休探亲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审批手续交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考勤员记入考勤,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4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工资照发,绩效工资一线驾驶员按实计发,其他岗位取消当月绩效奖,按日计发出勤奖。5 .探亲交通工具的报销仅限于:汽车(普通客车)、火车(硬卧以下)、轮船(三等舱以下),均按直线车船费计算报销。第十三条婚假1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休婚假3天,假期一次性休完。2 .在探亲假期
7、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3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4 .婚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申请,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由工会按照规定审批。第十四条产假1 .女员工产假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2 .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申请,并出具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由工会按照产假规定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五条丧假1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休3天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用等由本人自理。假期超过3天的,绩效工资一线驾驶员按实计发,其他岗位取消当月绩效奖,按日计发出
8、勤奖。2 .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确认。如事发突然,丧假的请假手续可事后补办,但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第十六条年休假1 .享受条件(1)连续在公司工作满1年(自签订劳动合同计起)的职工,可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对当年已休年休假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9、(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各岗位职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除非特殊情况外确需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4 .审批程序(1)职工休年假,本人填写请假条,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休假天数,根据本单位或部门工作、生产情况进行批准。(2)中层副职休年假,本人填写请假条,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休年假,本人填写请假条,由分管领导审核,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第十七条工伤管理1
10、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属单位或部门须在事故发生7日内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发生大的工伤事故的,所在单位或部门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分管领导和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告内容包括:工伤人员姓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受伤部位及程度、救治医院及救治情况。2 .工伤痊愈后已上班,因伤情复发需要休息的,凭医院证明,经集团公司报市社保中心批准,可作工伤假处理,否则按一般病假处理。3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间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出差1 .集团及各下属单位、部门员工因公出国的,一律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2 .集团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或外出培训,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
11、经理批准。3 .集团单位或部门中层副职出差或外出培训,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4 .员工出差或外出培训,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第十九条凡公司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除年休假外,均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第三章旷工及处理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 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以及请假条未交给考勤员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 职工因违法被拘留、扣审造成停工的,一律按旷工处理。3 职工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停工停运的,一律作旷工处理。4 经查明请假理由属欺骗性质,编造假情况或假证明者。5 各种假期满后,应主动向考勤员销假。否则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6 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期报到者。7 口头提出辞职但没有递交书面申请擅自不上班者。第二十一条处理规定1 .月旷工一天,按本人日工资扣发;旷工超过3天以上,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津贴,绩效工资一线驾驶员按实计发,其他岗位取消当月绩效奖,按日计发出勤奖。2 .公司对连续旷工15天(含)以上或年内累计旷工30(含)天的,经向工会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各单位、部门考勤员要按规定表格逐日如实填写职工考勤,审查请假单,并妥善保存。如发现弄虚作假,从严处理,并追究经济责任。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