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民法学研究的观察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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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当前民法学研究的观察与思考十几年的编辑生涯,见证了民法学的重大进步,尤其是民法典这一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的出台,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凝结了几辈民法学人的智慧与心血。但另一方面,民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学术体系却难言已完备构建,当下的民法学研究中,仍存在不少瓶颈有待突破。以下提及的几个问题,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观察和思考,不当之处,期待学界同仁不吝批评指教。一、多学术观点而少学术通说应该说,无论是从研究队伍还是从研究成果来看,民法学的研究都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但是,翻阅林林总总的教科书、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我却很难说得清,在某个问题上,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究
2、竟是哪一种。举例来说,物权行为理论一直是聚讼纷纭之地。反对该理论的学者一般都指出,目前我国通说没有采纳物权行为理论。1但是,赞成该理论的学者却指出,我国学界已经逐渐接受了该理论。2那么,如何判断何种是学术通说,又如何形成学术通说呢?在此之前,先谈谈学术通说究竟有何意义。学术通说首先是对立法和司法均有指导意义。民法总则通过后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批评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的组织保障工作,批评我国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法律草案的模式。但是反躬自省,我国民法学界没有形成学术通说,在重大问题(如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上存在重大分歧,是否就适合作为民法总则草案的起草者?其实,学者们也没有闲着,各路“诸侯”纷
3、纷拟定自己的学者草案建议稿。这种形势下,法学界的力量被极大地分散,且无法自发形成学术权威,只能倚赖于学界之外的力量,在我国的社会结构中,由其他形式的权威来取代学术权威,似乎就成为必然。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这个问题。我们非常羡慕德国司法实务与学理研究的互动。但是反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研究室、各高院的研究室,都不乏高学历的人才,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听学界的意见?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的制定过程中征求专家意见,是不是越来越流于形式了呢?实务部门的同志会觉得,他们自己也是专家,而且更了解实际情况,而理论学说又各有道理,无从选择,所以还不如按照自己的理论认知和实践经验来作判断。这样的现状,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因
4、于学术通说的缺位。学术通说对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其配置论证责任来实现的。学术通说的价值在于,赞同通说的人,承担的论证责任小,而反对通说的人,承担的论证责任大。这对于维持民法学体系的稳定性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如果立法或司法实践采纳学术通说,就可以减轻立法者与司法者的论证责任,立法者与司法者也就会更尊重学术通说,有利于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学术通说的价值当然不仅仅是我的这些粗浅理解。研究法学方法论的学者对此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即使是这些粗浅的理解,也足以说明学术通说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那么,如何形成学术通说呢?当然不能是简单的人多势众,甚至是站队表态,而是要以
5、理服人。科学是一个讲究理性的场域,需要开展理性的论辩。某种学说只有经受住各种质疑,得到了多数同行学者的拥护,才能成为通说。这就首先需要学者梳理、评析各种学说,为通说的形成做好铺垫。我深切地感受到我国学界在此方面的不足。具体来说,我国学者似乎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研究,做自己的体系,而对于其他学者的研究则甚少关心。这就分散了学术研究的力量,无法集中力量构建我国的民法学术通说体系。此点与德国人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你家购买了西门子洗碗机,你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为了推行自己的洗碗机,德国人制造的餐具,包括红酒杯、碗、碟子、勺子等等,都是适用于洗碗机的。换句话说,德国人是在一起做一个大体系。再看德国的汽
6、车工业,能够领先全球,要非无因。德国的学术研究同样如此。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发表了德国弗莱堡大学卜元石教授的论文,主题是重复诉讼禁止原则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应用。3刚读卜教授的论文时,我就觉得与国内的研究存在差异,但是到底有何不同,一时也说不上来。后来,我粗浅的理解,卜教授的研究思路确实与国内学者不同,具体来说,她也对国内关于这个主题的研究成果做了全面的梳理和研究,但是她研究的着眼点不是单纯地批评既有研究的不足,而是朝向形成学术通说的方向努力。卜教授长期在德国执教和从事研究,想必是受到了德国学术研究思路和方向的影响,所以她的研究成果才与国内的研究成果存在差异。学术通说的形成,离不开学术共同体
7、和学术权威的形成。学术共同体作为一种组织,必须有权威。没有权威,有组织的共同体就无法存在。为了保持学术共同体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学术权威的产生需要一种自发的过程,尤其需要脱离权力因素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我国民法学界学术权威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参杂了非学术因素,使得科学领域原本崇尚的自由平等结构,一定程度上异化为差序结构。学术资源的配置、学术地位的升迁,都受到这种结构的影响。这种结构影响了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的展开,在学术论辩中难以畅所欲言,在各学说的取舍上又不能随心所欲。知名学者的一个尚不成熟甚至是错误的观点,常常被引为当然,并以之为基础作进一步的推演,而对这种观点提出质疑的学者则寥寥。偶尔看到的
8、学术观点之争,却无法以某一方的心服而告终,常常导致学者之间的意气之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学术通说的形成。中央电社台的“百家讲坛”栏目曾经邀请我国台湾曾仕强教授讲过易经,曾教授对于“谦卦”的讲解,令我印象深刻。谦卦前四爻和后两爻似明显不同。前四爻是说,无论处于何种身份地位的人,都要谦虚,处于不同身份地位的人,面对不同身份地位的人,要把握各自谦虚的分寸。但是后两爻则不同,是要指责别人不对的地方,所以“利用侵伐”“利用行师”。曾教授将第四爻和后两爻,比作“老大和大佬”的关系,因为第四爻所比拟的人物形象,已经位极人臣。曾教授意味,即使已经成为“老大”,仍然要谦虚,要听得进不同的意见。但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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