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渝创渝新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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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人社发202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渝创渝新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现就渝创渝新重庆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需提供证明),诚信经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企业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并且在渝工
2、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从工商注册登记次日起算),具有市场潜力。(四)申报特等资助项目的所在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项目范围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或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创业项目。(五)申报一等、二等资助项目的所在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金不低于10万元,能够吸纳3人以上就业;项目范围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或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创业项目。二、资助等次和标准渝创渝新重庆大学
3、生创业启航计划每年择优遴选100个左右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确定资助等次。资助等次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给予一定等级的资助。三、申报程序(一)申请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申报,对应申请资助等次提交创业计划书(附件I)J页目申请表附件21(二)审核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集中组织评审、抽查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成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1 .区县初审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组织本级相关部门、风投机构、孵化基地、企业等相关单位形成专家初审小组,以评审、路演或者赛事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初审。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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