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两江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江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两江新区发展保随性租售住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叉渝府办发(2022)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两江新区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报、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本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赁的小户型、低于同地段同品质
2、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住房。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两江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住房和建设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经济运行局、产业促进局、现代服务业局、财政局、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两江新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局,由建设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别履行以下职责:建设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负责房源筹集、运营管理指导等。经济运行局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申报,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立项(备案)审批。产业促进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民用电、气收
3、费政策。现代服务业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政策。财政局负责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预算,统筹使用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计划安排雌资金。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民用水收费政策。市场监管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涉及价格、广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和规划审批。两江新区税务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属地管理责任。第三章房源筹集第五条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主要通过新建配建、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和居住类存量房盘活三种方式筹集。新建配建,指利用自有闲置土地
4、、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指通过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性质存量房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类存量房盘活,指利用闲置的公租房(经市政府同意盘活)、人才房、安置房、公房及企事业单位自有住房、可集中收储的居民自有住宅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和管理。集中收储指规模不少于50套(间),应以整栋、整单元或整楼层为盘活单位。第六条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应当统筹考虑企业集中、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等因素,主要安排在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及周边等区域,避免闲置空置
5、和资源浪费,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第七条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超过70平方米但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同等享受相关政策。第八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利限制的,应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第九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当遵循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且符合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地性质
6、为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非居住建筑;(二)房屋已列入征收范围;(三)经认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项目申报第十一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申请人为产权人或授权的运营单位,且不存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具有明显市场风睑的情况。申请人向建设管理局进行申报,申请材料清单如下:(一)基础资料1.企业申请报告;2 .承诺函;3 .申报表;4 .产权证明(非自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授权证明);5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6 .项目区位图;(二)佐证资料1 .居住类存量住房盘活项目(1)项目建设方案(包含房屋现状、规模说明,以及拟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装修方案(含消防专篇)、房源数量、户型
7、设计、建设周期、运营方式及可行性综合分析等内容);(2)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竣工超20年的房屋出具);(3)房间户型测绘面积报告;(4)其他所需的材料;2 .非居住类存量房改造项目(1)项目建设方案(包含房屋现状、规模说明,以及拟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改造或改建方案(含消防专篇)、房源数量、户型设计、建设周期、运营方式及可行性综合分析等内容);(2)房屋安全检测报告;(3)房间户型测绘面积报告;(4)其他所需的材料;3.新建配建项目(1)项目建设方案(包含用地现状、规模说明,以及拟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设计方案、房源数量、户型设计、建设周期、运营方式及可行性综合分析等内容);(2)项目投资备案(或立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区 发展 保障 租赁 住房 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