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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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阳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用水权交易及相关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水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交易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参与方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用水权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集约节约的原则,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公正有序的推进。实行
2、总量控制、盘活存量、用途管控,“谁节水,谁受益”,推动水资源使用从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转变。第四条用以交易的水权应当通过初始水权确认,具备相应工程和计量条件,依托水利部委托开发的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实现水权交易。第二章区域水权交易第五条区域水权交易在市域范围内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单位之间进行。以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或预留水量指标,以及通过水权收储取得的区域水量指标为标的,可在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进行水量交易时,需先报市水利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交易。第七条开展
3、区域水权交易应采取平台交易形式,公告其转让、受让意向,寻求确定交易对象,明确可交易水量、交易期限、交易价格等事项。第八条交易双方以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评估价格,或者进行协商定价或竞价,也可以直接协商定价。第九条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协议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水权交易平台签署交易协议或合同,将协议或合同报南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在交易期限内,区域水权交易转让方转让水量占用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河湖水量分配指标,受让方实收水量不占用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河湖水量分配指标。第三章取水权交易第十一条取水权交易在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城镇公共供水户、乡村集中供水用户)之间进行。
4、第十二条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的水量指标以及通过水权收储取得的水量指标,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可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有偿转让相应的水量。第十三条交易转让方应向其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对节余水量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核定,征求当地水利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交易批准文件中对交易后双方的许可水量、取水用途、年度取水计划等予以明确,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易。第十四条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明确交易水量、交易期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交易价格、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第十五条交易价格参照成本核算协商确定,由交易双方根据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
5、原则,综合考虑节水投资、计量监测设施费用等因素协商或竞价确定。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水权交易平台签署交易协议或合同。第十六条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或变更手续。其中,取水权交易不超一年的无需办理变更手续,交易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续交易,重新办理交易手续。不再延续交易的,水权归还转让方。第四章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第十七条已明确用水权的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种植、节水改造和管理等节约的水量指标,在灌溉用水户或用水组织水权有效期和限额内,可向灌区内部其他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有偿转让相应的水量指标。第十八条农民用水者协会等基层用水组织内部用水户之间可以通过村内
6、公告栏、灌区管理单位、用水者协会等发布供求信息。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时,同一区域或同一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用水户享有水权优先受让权。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收益全都归转让方所有。交易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报灌区管理单位备案。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可通过水权交易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线上交易,也可直接进行自主交易。第十九条农民用水者协会等基层用水组织之间水权交易,基层用水组织有转让水量意愿的,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灌区管理单位可以进行回购收储,征求灌区管理单位意见,统一进行交易。水行政部门对受让方用水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定。交易期限超过一年的,事前报灌区管理单位或者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
7、部门备案。交易可通过水权交易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线上交易。第二十条已明确用水权的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向工业企业、供水企业等非灌溉用水户有偿转让灌源水量指标的,应由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回购收储,并对受水方用水的真实性、合理性、用途进行核定,在水资源论证基础上,符合水量交易条件,由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交易。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明确交易水量、交易期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交易价格、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水权交易平台签署交易协议或合同,并报南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交易价格原则上参照成本核算协商确定,由交易双方根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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