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1阳江市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H程建设管理H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管理,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全面统筹,各镇(街)具体负责,抓好辖区内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明确分工,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2、从机构和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定期组织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管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和属下镇(街)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全面动态地掌握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管理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指导镇(街)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管理资源,充实管理力量,发动市民举报违法建设。(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检查参考用表见附件1-1),指导建设单位或个人选用设计通用图或协助联系有关技术人员提供有偿设计服务;巡查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
3、下小型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超出用地红线和规划批准的规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制止。不能制止的,应报告县(市、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要指定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和日常质量安全巡查工作;要制定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监管情况;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在管小区、楼宇开展日常巡查,对业主(使用人)开展限额以下装饰袋修工程的,应督促指导业主(使用人)办理小区、楼宇装饰装
4、修工程开工登记手续,并建立台账,按规定与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及质量安全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服务协议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或者已造成事实后果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四)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镇)的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知识培训。二、严格开工条件,规范管理程序(一)基建程序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取得相应的国土、规划许可手续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在办理开工建设信息登记管理手续时梃交相关资料。如属
5、豁免办理规划许可的事项,不需要提供规划许可手续。将已建成的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纳入本通知的管理范围内,责令补办完善相关管理手续。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类建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不改变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外立面,不影响建筑安全的装饰装修、维修整治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程等属于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工程,不需要提供规划许可手续,但应当根据市容环卫标准、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城中村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微改造项目的规划手续,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开工建设信息登记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实行开工建设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设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加强 临时性 建筑工程 限额 以下 小型 工程 建设 管理工作 通知 征求意见
![提示](https://www.1wenmi.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