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使用莲馨园3#楼1单元、6甲2单元专项维修资金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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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朝阳花苑10号楼1单元东户业主:根据朝阳花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申请报告,朝阳花苑10号楼1单元东户外墙防水需要维修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如下:1、朝阳花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等情况进行了公示。2、工程预算费用为10426元;涉及房屋5户。3、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已经有利害关系的、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名确认。4、现工程已竣工,并由组织实施单位、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业主等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共同签署了验收合格文件。5、工程决算费用为10426元。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朝阳花苑10号楼1单元东户(维修项目地址)屋面防水(项目名称),业主应拨付10426元。现将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申请及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本公示可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科反映,电话:05333408103,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四楼),如无异议,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予以拨付。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科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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