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汇.docx
《餐饮店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餐饮店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汇.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01.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包括健康证明已过期的)案例:某餐饮店安排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2、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宜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宜接入口食品的工作”。02.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虽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过有效期的),或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案例:某饭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以来,只办理了营业执照,一直未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并且,该饭店未建立完整的进货台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
3、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
4、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03.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案例:某餐饮店采购的一散装食材经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元以上五万元
5、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宜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04.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的案例:消班者在某面馆吃而,发现面里有异物。法律依据:该面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律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仃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
6、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05.超过经营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某早餐店制作的面食经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和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法
7、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06.掺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餐饮店 常见 违法行为 处罚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