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山东省“癌痛要求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方案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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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11-2013年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肿瘤的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2013年“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二、活动目标利用3年时间,通过开展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至2013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创建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1075家;创建省级“癌
2、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60个,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40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20个。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省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三、活动范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肿瘤专科医院。四、组织管理省卫生厅负责国家和省级“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附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我省的“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组织审核、推荐国家“示范病房”,审核、确定省级“示范病房”。省卫生厅委托省肿瘤质控中心负责“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组建山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协助制订“示范病房
3、”创建和审核标准;印制癌痛规范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评估等。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四、活动内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有以下几项重点内容: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1 .按照肿瘤诊疗相关规范、指南要求,开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2 .建立癌痛评估标准和治疗规范,保证患者的疼痛能被及时发现,对疼痛的程度和性质进行正确评估并进行合理镇痛治疗。提高医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
4、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提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1 .贯彻落实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和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合理为癌痛患者进行止痛治疗;2 .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进行癌痛治疗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更新;3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癌痛治疗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指定专人定期对本科室癌痛治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建立医护人员定期
5、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建立患者定期宣教制度,采用发放患者宣教手册、设立宣教栏等多种形式,提高患者对癌痛治疗的认知度和用药依从性。五、实施步骤筹备启动阶段(2011年7月)1 .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和创建标准;2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我厅要求,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并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一2013年9月)1拟创建“示范病房”的医疗机构逐级向省卫生厅提出创建申请;2 .各申请医院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3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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