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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东安市青少年(学生)体育联赛田径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东安市体育局、东安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东兴县教育和体育局三、协办单位东兴县第一中学四、比赛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地点:东兴县第一中学五、竞赛分组高中甲组、高中乙组、初中组、职教组六、参赛单位东安市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组以县(市、区)、功能区为单位报名参赛;高中、职业中专组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报名参赛。七、竞赛项目(一)高中男子组(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0.991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
2、)、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75千克)、标枪(800克)。(二)高中女子组(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三)初中男子组(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米)、400
3、米栏(栏高0.840米、栏间距35米)、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四)初中女子组(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X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500克)。(五)职教男子组(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六)职教女子组(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
4、米、1500米、3000米。八、参赛办法(一)升降组2023年东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田径比赛暨中学生田径运动会高中组甲组团体总分最后两名学校降为乙组,乙组团体总分前两名的学校升为甲组。(二)参赛资格1、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2、参赛人员须服从赛会管理,遵守赛区管理规定。3、高中组、职教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初中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参加比赛。在各级体校就读、在训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或县(市、区)、功能区参加比赛。4、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省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
5、赛。5、赛前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市、区)、功能区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初审。赛前7天各参赛单位将运动员学籍发送至市体卫艺教研室,由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资格审查。6.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准参赛。比赛期间伤病自理,大会除按竞赛规程为比赛提供必要的医务保障外,对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二)参赛人数1、高中组各学校男女各6人,另可增报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初中组各县(市、区)、功能区男女各15人;职教组各学校男女各4人。2、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职教组1人)。九、竞赛办法(一)每一单
6、项每单位可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报名不足3名(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二)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三)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制。(四)运动员号码布由赛事组织方统一制作。(五)比赛在塑胶跑道上进行,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六)比赛前技术会议对运动员参赛进行确认,并印发分秩序册。具体竞赛时间、竞赛分组以分秩序册为准。(七)参加比赛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服装必须符合竞赛规则与规程的规定,服装不符合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的,将不能参加比赛。十、资格审查(一)设立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
7、格审查工作。运动员学籍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报名初审,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联赛运动员资格审核认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二)为了端正赛风,市教育局负责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o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运动员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该队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名次,并全市通报。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的,按照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成绩证书;获得录取
8、名次的颁发成绩证书。(二)打破全市中学生运动会最高纪录者加9分;打破市田径联赛最高纪录者加5分。在同一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不累计加分。(三)接力项目双倍计分。(四)设团体奖,以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取得名次合计得分,高中甲乙组各录取前六名、初中组、职教组录取前四名给予奖励,颁发奖杯。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五)设“局长杯”、“校长杯分别奖励初中组、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和金牌总数第一名的代表队。(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和“优秀志愿者奖”奖项(奖项设置附后)。十二、纪律和申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一)
9、为了端正赛风赛纪,参赛单位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互相监督。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及时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或签名的申诉报告及证明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元。胜诉者,申诉费如数归还.申诉必须在赛前技术联席会前提出.(二)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在比赛开始之前查实的,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并扣该除代表队9分;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名次依次递补,并扣除该代表队9分;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的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全市通报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三)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实施规范管理。对发生打架斗殴、罢赛、拒绝领奖侮辱裁判和观众等违反体
10、育道德行为的教练员、运动员(队)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全市通报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四)各参赛单位领队是本单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工作。(五)各参赛单位领队、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应参加反兴奋剂教育。十三、报名和报到(一)报名1 .各参赛代表队于赛前7天将学籍证明(盖章)扫描件、运动员学籍信息统计罚发送至市体卫艺教研室邮箱,逾期发送不予编排。市体卫艺教研室联系人:*联系电话:*2 .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0天在“东安体育”公众号“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分别进行注册和报名,已注册过的运
11、动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因运动员升学、转学、运动项目变更、教练员变更的需要更新个人注册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接受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注册办法和报名方法详见智慧体育平台操作手册。市体育局竞训科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报名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二)报到各参赛队于比赛日上午9:00前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 .经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3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4 .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须出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单据并提交复印件。5 .派出单位承诺函、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单位盖章)十四、参赛费用(一)按照东安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二)食宿费1.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会承担每人每天*元,各代表队每人每天需向大会缴纳*元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按照每人每天*元计算。2.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比赛监督、官员食宿费由大会承担。(三)交通费和其他经费1 .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2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交通费由大会承担,按照关于东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执行。3 .比赛监督、官员交通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市体育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