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办法青岛市市内五区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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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r岛市市内五区棚户区房屋拆迁安量补偿方法(1993年11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第一条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依据方岛市城市房屋拆迂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规定),结合棚户区的实际状况,制定木方法。其次条本方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在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等五区(以卜简称市内五区)内的、符合卜列条件之一并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居住区域:(一)一九五三年底前在国有土地上建立和基本形成的居住区(片)、区(片)内房屋破旧简陋且大都分为平房;(二)居住区(片)内房屋密集,居民居住拥挤,人均住房建筑面枳低于十平方米;(三)居住区(片)内市政公用设施不全,房屋内基本无上、卜水,防汛抗灾
2、实力差。第三条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实行“拆还、有偿安置”的原则,“拆一还一”是指对被拆迁运用人的房屋按原运用面积予以安置:“有偿安置”是指安区的房屋超出原运用面枳的部分,被拆迁运用人应缴纳超面枳安置.费。违法建筑及临时建筑,不作为原房屋面积计算.第四条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实行“两公开、监督”,即:公开安置方法,公开安置方案,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房屋安置工作实行“闭卡分房、公开安置”的方法,做到公开、公允、公正。第五条棚户区内现有人口分为应安置人口和非安置人口。应安置人口是指符合被拆迁运用人条件、在拆迁地实际居住且在本市市区(含崂山区、黄岛区,下同)内无其他住房的,以及按d规定其次
3、十八条规定应列入的拆迁安置人口;非安理人口是指不具番应安理人口条件的其他人口.棚户区的应安置人口、非安置人口及住房状况的有关数据以确定的抄录核实户口日期时的状况一次性确认,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条棚户区的拆迁安置实行分步签订协议的方法,即在搬迁时确定安置住宅房屋的套型或安置非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工程开工半年内确定安置房屋的单元、层数、户号。第七条自本方法发布之H起,在确定的棚户区范围内,公安部门停止办理居民分户手续,对按规定确需迁入户口的,须经市公安部门批准;房管部门停止办理分立房间承租名义手续和变更房屋运用性痂手续,停止办理换房手续和房屋买卖、赠与等房屋全部权或运用权转移、变更手续;工
4、商部门停止办理营业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第八条对应安置的被拆迁运用人按卜.列原则安置房屋:(一)应安置一套住房的,予以就地安置;(二)应安置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原则上就地安置一套,其余易地安置:(D对原承相一处公房或运用一处私房而户籍分立两户或两户以上的,原则上按一户安置。第九条对被拆迁人运用人就地安置或在区位相当地段易地安置的,按原运用面积(公房以庆闻承租单为准,私房以房屋全部权证、租赁证明为准)安置。时丁住房的确困难的,可按以下标准安置:三人户以下(含三人户)的,按人均运用面积不低于十平方米且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六平方米安置;四人户以上(含四人户)的,按人均运用面枳不低于八点五平方米且人均居
5、住面枳不低于五点五平方米安置。按本款规定安置的房屋运用面积,超出原运用面积的部分,须缴纳超面积安置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易地安理的,可酌情增加安置住房面积,但人均增加的面枳最多不超过市区上年度人均住房水平的仃分之二十五。按本款规定标准增加的安置住房面积,免缴超面枳安置货,超过此标准增加的住房面积须缴纳超面积安置费。第十条激励被拆迁运用人以建筑造价或房改方案规定的标准价购买安置房屋的产权。购房价款,可在房改方案已规定的按工龄实惠和一次性付款实惠的基础上再蜴予棚户区购房的特别实惠,即:()按工龄实惠。依据购房职工的工龄每满年,按售房价的05%折扣,但折扣幅度最高不超过20%;(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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