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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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为推动实施全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所称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具体经营资格由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认定。本细则所称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的新能源城市公交
2、车。本细则所称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第二条对各市县城市公交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车长在6米(含)以下的每辆车补贴7万元,车长在6米以上8米(含)以卜的每辆车补贴7.5万元,车长在8米以上10米(含)以下的每辆车补贴8万元,车长在10米以上的每辆车补贴8.5万元;对更新
3、低地板或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再增加补贴0.4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第三条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口,卜.同)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第四条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第五条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运营所在地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F1.期为2025年1月20日。对于更新
4、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应提供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信息与佐证材料。对于更换动力电池,应提供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IU动力电池包数量、出动力电池包编码,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动力电池包编码、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性要求)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F1.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
5、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交截止H期可视情延长至2025年1月15日。第六条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申报信息和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2月10日前补正有关信息。第七条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统计数据,汇总后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依据分配方案向各市县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按要求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月底前将已审核通
6、过的申报补贴资金材料(附表)书面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同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发放。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省与市县进行清算。第八条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指导市县相关部门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绩效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第九条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并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各市县财政部门对资金拨付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各市县不得要求将报废公交车和报
7、废动力电池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第十条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市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卜一条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各市县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进行处理。第十二条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负责解释。2024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为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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