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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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泉县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确保2024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并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40%的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新建的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建筑等项目
2、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单体公共建筑项目,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以及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核确认(责任单位:各建设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明确装配率标准和实施规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区管委会,
3、各乡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财政、审计部门要在项目总投资审查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三、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依法依规采用灵活招标方式。(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需提交装配率专家评审意见书,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眺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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