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docx(3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一、单位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原则规定(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二)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一)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应包括: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3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4火灾隐患及其整
2、改情况;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6消防安全培训情况;7灭火和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8火灾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三)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五)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
3、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况记录等要点。(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筝要点。()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九)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
4、录等要点。(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十一)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十二)志愿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十三)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况记录等内容。(十四)消防区域联防管理制度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
5、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内容。(十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十六)其它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还应根据实际制定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三、有关操作规程单位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1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2变配电室操作规程;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4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5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规程;6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7火警处置规程;8火灾事故善后处理规程;9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
6、安全操作规程;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6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7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额外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消防救援机构;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
7、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5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6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7按要求参加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上报相关信息,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3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和系统管理,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1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
8、的制度措施;2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3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和应急琉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部署消防安全工作;5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6每年对下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实施奖惩。4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职责1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业主对各自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应共同负责;2建筑物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
9、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3业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公约,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4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所有权人提供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统一管理,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5单位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举办灯会、集会、焰火晚会以及展览、展销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
10、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2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3单位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对受委托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7单位微型消防站职责1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确定队员,合理选择站房位置,按照标准及单位实际配备灭火、通讯器材及车辆装备;2制定值班备勤
11、、器材维护、防火巡查、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3加强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I,组织队员常态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4安排微型消防站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5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内部刊物、班组会议,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6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参与处置初起火灾。8区域联防联勤组织职贲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成员单位消防安全状况;2制定联防小组值班轮巡、安全互查、定期会商、救援互助等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联防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3督促成员单位实施日常消
12、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4每月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内消防安全问题,交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商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办法,研究改善本区域消防安全状况的措施;5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共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6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7掌握本联防小组成员单位灭火救援力量和器材装备情况,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扑救,发挥协同作战合力。O1.火源管理(一)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
13、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三)用火安全管理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4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5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
14、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内容的表演。6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7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四)用电安全管理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4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6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7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五)用
15、气安全管理1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2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3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4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5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02火灾荷载管理(一)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二)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